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文化类社会团体,厅直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1〕16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10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文博、图资、群文、艺术系列职称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照条件
图资、群文、艺术、文博系列申报人员对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图资、群文、艺术、文博系列及文学创作、科学传播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宁人社发〔2025〕24号)申报,原评审条件并行使用,过渡期1年。
二、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务必于2025年7月15日前,登录“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http://222.75.70.73:8001/zcps/,以下简称“职称评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申报人员登录职称评审系统参照操作说明和教学视频进行网上职称申报),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材料报送。纸质材料报送受理时间截止2025年8月3日,受理地点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与老干部处(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5号,907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等材料请据实认真填写,全面准确展示业绩成果,杜绝不填、漏填、错填或不实填写等问题。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上签字盖章。
(三)严格评审岗位结构比例。对全员岗位管理、专业人才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须严格按照不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120%申报评审。一是已取得中级或高级职称人数少于本单位中级或高级岗位职数120%的,可申报中级或高级职称。二是取得中级或高级职称人数已超出岗位职数120%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退出人员为已取得中级或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退出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方式择优推荐申报,逐步控制到岗位结构比例内。三是对作出突出贡献、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人社部、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申报职称。申报事业单位须如实填写《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附件1),详细填写年度所有申报人员信息,市、县(区)及相关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并按要求推荐,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不予评审。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提供的课题、报告、论文、二次(及以上)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业绩证明材料的取得时间,截至到2024年12月31日。
(二)继续教育学时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四、其他事宜
(一)2025年职称申报事项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2〕183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1〕16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103号)相关要求严格执行。
(二)申报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人员论文答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文博、图资、群文、艺术系列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人员论文答辩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论文答辩成绩随个人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业务咨询电话:0951-6015917
附件:1.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docx
3.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docx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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