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02.02

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厅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现将《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安委〔2024〕2号)要求,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近期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19”英才学校和江西新余“1·24”临街店铺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试行)》,聚焦全行业涉及的“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三类重点场所,通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培训、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进一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协同推进消防安全风险排查、隐患整改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全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

二、重点整治范围

(一)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网吧、娱乐场所等“九小场所”,公共文博场馆、营业性演出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

(二)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等级民宿、乡村旅游示范点等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剧本娱乐、星级旅游饭店、电竞酒店、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

(三)根据属地工作安排开展具有休闲功能的洗浴场所、公共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在营业、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的,包括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其他违反动火作业“十严禁”有关规定的。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位置、形式、宽度等设置,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章标准要求的。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遮挡、封堵消防救援口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3.消防救援口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影响紧急逃生和灭火救援。无外窗的人员密集场所未在每层设置消防救援口(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米,当利用门时,净宽度不应小于0.8米)。

(四)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2.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

(五)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

1.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器材。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3.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1.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

2.人员密集场所违规采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标准的夹芯彩钢板搭建。

3.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聘请第三方安全机构,重点对涉及的三类场所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检查抽查,查找隐患、消除风险。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组织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37+8”文件中有关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疏散楼梯和消防救援口治理、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全面巩固整治成果;要发动有关场所开展自查自改,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自查自改情况及时向属地消防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要根据《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找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厅各直属单位要坚持眼睛向内,紧盯不放心的环节、不托底的部位,认真开展大排查大起底。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档立账、闭环管理,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在大整治过程中,对于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或难以整改的严重问题,要挂牌督办,狠抓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加强整改期间安全管控;对于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及时移送消防等部门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于未依法依规取得经营资质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于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倒逼隐患整改,强化警示教育;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提高人员消防安全能力素质,汇聚大抓消防安全的浓厚氛围。

(四)集中开展大培训行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开展典型案例警示,讲授消防基本常识、应急救援、逃生避险等知识技能。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也要积极开展培训教育,重点组织单位(场所)实际控制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切实增强实际控制人、责任人消防法治意识、管理人管理能力、员工组织安全疏散和初期火灾处置能力。

(五)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等方法步骤,指导开展1次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也要积极督导场所(单位)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六)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研判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针对火灾消防问题突出的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约谈工作,发出风险提示单、工作建议函,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及时进行约谈、建议问责。

(七)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成立专项督导组,抽调相关处室业务骨干,集中开展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工作落实到末端。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也要采取联合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通报工作问题,推动隐患整治。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第一时间细化制定本单位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专题动员部署,凝聚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15日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七大行动”,推进落实单位自查、基层排查、部门联查、消防检查,聚焦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关键环节、重要领域,强化综合治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集中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领域突出问题。

(三)总结评估(2024年3月底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对各地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检查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推动工作走深走实。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安全责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思想警觉,增强大局意识、主人翁意识,以“钉钉子”精神和“一根筋”的较真劲,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营造真抓实干工作氛围。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加强工作组织领导,以严的措施、严的基调,抓紧抓实抓细,推动有关任务措施落地见效。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按照分工和属地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成立专门机构,开展好三年行动。

(二)注重质量效果。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及岁末年初安全、全国“两会”安全等重点工作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尤其是春节、全国“两会”期间等特殊时段,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动火作业,确需动火作业的,要上提一级审批,确保重点时段不出问题。要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督促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落实,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络。

(三)强化跟踪问效。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注重结果运用。要树立先进典型,严惩违法犯罪,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应查而未查出问题的、查出问题未及时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本地区文化和旅游行业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2月5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及联络员名单;2月19日、3月8日前分别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检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3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方式:0951-6720328   1612225044@qq.com

附件: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统计表.docx

          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