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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首府银川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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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3-00722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责任部门: 宁夏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时间: 2023-08-28

标题: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首府银川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8-30

发文字号: 宁文旅规发〔2023〕4号

有效性: 有效

银川市及相关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有关各处室:

现将《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首府银川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8月28日


  
  

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首府银川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实施“强首府”战略,发挥银川市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首府银川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23〕9号)部署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支持银川市打造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旅游核心区

(一)打造贺兰山东麓世界级葡萄酒旅游目的地。坚定担负起总书记寄予宁夏引领中国葡萄酒“当惊世界殊”的殷切期望和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全域旅游的使命担当,努力将贺兰山东麓打造成为世界级葡萄酒旅游目的地,高水平推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助力银川市打造世界葡萄酒之都。明确银川市在打造贺兰山东麓世界级葡萄酒旅游目的地中的核心区功能定位,支持银川市立足区位优势、自然禀赋和产业特点,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坚持科技引领、生态优先、文化赋能、多态融合,锚定高端、绿色、智能、融合发展方向,为全区打造贺兰山东麓世界级葡萄酒旅游目的地作出示范引领。(牵头处室:资源开发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

(二)深度开发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旅资源。支持银川市放大“贺兰山东麓”品牌效应,构建“中国印记”的葡萄酒旅游文化。诠释葡萄酒中国化表达方式,构建中国葡萄酒旅游文化表达话语体系。深入挖掘、创意提升贺兰山东麓历史文化、农耕文化、移民文化等,讲好屯垦戍边、“灵州会盟”、修渠治水等历史故事,广泛传播宁夏引黄古灌区成功列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天下黄河富宁夏”等黄河故事、“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等奋斗故事。支持银川市深度开发酒庄观光体验、精品民宿酒店、红酒养生SPA、婚庆基地、文创体验基地等业态,有机融合发展葡萄酒旅游、温泉旅游、冰雪旅游、民俗旅游、休闲度假旅游,打造具有康养度假、商旅会议、休闲娱乐等功能的葡萄酒休闲度假复合型旅游产品。聚力实施“宁夏二十一景”创新升级工程,支持银川市围绕贺兰公园、西夏王陵、西部影城、宁夏酒堡、闽宁新貌等文旅品牌,重点提升镇北堡西部影城、西夏陵、贺兰山岩画、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等精品景区内涵和品质,整合发展镇北堡酒庄集群、玉泉营酒庄集群,创新建设漫葡小镇、玉泉营葡萄酒小镇等,开发文化体验、研学教育、户外运动、影视娱乐、生态康养、休闲度假等文化旅游融合新业态,发展文旅小镇、美丽乡村、特色街区、汽车营地、精品民宿等新产品。(牵头处室:资源开发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

(三)优化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旅空间布局。支持银川市重点建设贺兰山东麓“酒”组团,依托镇北堡镇、金山文旅康养小镇、玉泉营葡萄酒历史风情小镇等,打造葡萄酒品鉴组团,打响“诗酒贺兰山”品牌。支持建设世界最大下沉式生态型葡萄酒产业园,承办国际高端论坛和博览会,开展葡萄酒研学、展示展览、品鉴体验,打造“贺兰访酒”会客厅。丰富高端住宿、特色美食、旅游演艺等多种业态,打造美食汇集、演艺荟萃、游客会聚的葡萄酒旅游主客共享新空间。支持银川市示范建设贺兰山东麓“城”组团,发挥首府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完善、新建城市酒窖和葡萄酒休闲街区,建设葡萄酒主题公园和街边景观小品。推动整合历史文化资源和休闲旅游景观,打造“建筑可阅读、街区可漫步、滨水可游憩、郊野可休闲”的美好生活城市。(牵头处室:资源开发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

(四)推动“葡萄酒+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银川市依托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旅游资源,组织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联合申报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依托宁夏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推进葡萄酒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资源整合、要素融合,使宁夏葡萄酒旅游成为全域旅游的重要板块。推进产品融合,制定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品牌打造和市场营销总体方案,提升葡萄酒文化创意水平,丰富葡萄酒旅游商品供给。推进市场融合,推动葡萄酒市场与旅游市场交融互促、双向引流,做优做大消费市场,实现葡萄酒产业与文旅产业共赢发展。推进葡萄酒旅游与教育、体育、康养等深度融合。(牵头处室:产业发展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

(五)塑造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旅品牌。自治区、银川市及各县(区)上下联动、协同发力,共同实施“1+N”知名品牌培育行动,集中力量打造“贺兰山东麓”核心IP,整合文旅、葡萄酒、商务、体育、农业、工业等“N”个关联行业资源,共享一个品牌,共推一个IP,共树一个形象。借助中阿博览会、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等国家级展会平台,吸引国际组织高端论坛落地贺兰山东麓,支持银川市申办国家级展会及论坛,积极参加进口博览会等国际性展会。精心办好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旅游节、布鲁塞尔国际葡萄酒大赛、贺兰山红酒马拉松、贺兰山文化旅游节、贺兰山(摇滚)音乐节等国际性、全国性赛事节会活动,打响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休闲旅游品牌。(牵头处室:科技教育处、对外交流合作处、产业发展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

(六)扩大贺兰山东麓对外开放水平。用好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等平台,定期邀请国际组织开展活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葡萄酒旅游合作,开展旅游交流研讨、项目建设等工作,提高与世界交流对话的能力水平。通过我驻外机构开展海外推介活动,加强与西安、敦煌、成都等邻近国际旅游目的地市场合作,加入旅游重点线路,吸引国际游客入宁。加大与国内重点客源地和东西部协作省区党政互访、部门互动、企业互商,推进资源互享、客源互送、线路互联,着力培育葡萄酒旅游中远程市场。策划举办葡萄酒旅游走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高端市场区域系列活动,加强客源地宣传推介。(牵头处室:对外交流合作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

二、支持银川市做靓城市文旅品牌

(一)加快城市文化旅游发展。支持银川市充分利用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资源,围绕“游城、玩水、逛街、活夜、尚文”全面完善城市文化旅游休闲功能。重点打造“一区、一园、四个特色街区”,整合典农河-阅海湖水系、阅海湾、花博园、团结路、阅彩城文化旅游休闲综合体,创新打造城市休闲空间,提升完善红酒品质休闲街区、水上夜游、免税购物、特色餐饮等文化旅游产品,推进亲水码头、亲水商业建设。依托银川文化园、银川文化城等发展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丰富个性化、定制化、品质化的文化旅游产品供给。重点打造西夏区怀远夜市、兴庆区玉皇阁—鼓楼—西塔文化古玩、敬德街特色美食、新华街购物休闲四个特色街区。(牵头处室:资源开发处、产业发展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

(二)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提质升级。支持银川市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数字文旅、影视动漫、演艺娱乐等文旅经济。依托中关村、银川IBI育成中心、银川文化园文化产业园区及贺兰县、西夏区老工业厂房,大力发展时尚、服务、广告、品牌等设计产业,培育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园及产业孵化基地。鼓励文博单位开发文创产品,拓宽文创产品展示和销售渠道。支持举办中国银川文化艺术创意节、文创商品大赛和创意设计大赛,开展创意博览、项目路演、引资推介等活动,推动文化创意产品研发交易,打造文化创意设计高地。支持西夏区《贺兰山盛典》《看见贺兰》沉浸式演艺、兴庆区《塞上江南 古城兴庆》北塔湖水上演艺、灵武市《千年古县 梦回灵州》西湖水上之夜演艺及各景区景点、文旅街区、乡村旅游点旅游演艺项目打造。支持银川市积极创建贺兰山东麓国家级葡萄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贺兰山东麓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指导推动黄沙古渡原生态旅游区、贺兰山岩画景区争创国家5A级旅游景区。(牵头处室:产业发展处、资源开发处、革命文物与博物馆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

(三)加快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支持银川市加强政策创新,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文旅经济建设大项目、培育大市场、发展大产业。加快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银川段)建设。将银川市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纳入全区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库,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做好项目论证、储备、实施和调度工作,为银川市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搭建平台。督促指导银川市实施长城非遗展览馆、贺兰山宿集、图兰朵小镇、上河堡文化旅游综合体、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旅游廊道集散中心及服务设施提升等重点项目。(牵头处室:产业发展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

(四)提升银川市文旅服务质量。优化完善银川市旅游交通骨干网络,畅通内部旅游交通微循环。合理增设以葡萄及葡萄酒、黄河金岸等主题的旅游风景道、旅游步道、特色交通项目、骑行专线等“慢游”系统。推进“公共交通+定制出行+共享交通”多元化出行服务,完善汽车、房车、自行车便捷租赁。加强道路导向指引、景观标识等设施配置,增加观景台、休憩驿站、景观小品等服务设施。优化贺兰山沿线和滨河岸线服务设施,修建完善户外营地、简易自驾车房车营地、停车场、汽车充电桩、旅游厕所、5G网络和旅游应急救援基地等设施。切实加强银川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层层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确保文化旅游领域生产安全。优化银川市旅游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治理,打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文旅市场环境。(牵头处室:资源开发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

(五)实施艺术精品创作工程。支持银川市实施文艺精品创作提升行动,繁荣群众文艺创作。支持国有及民营企业、文艺院团开展主题演艺创作,推出具有地方特色和景区特色的话剧、歌剧、舞剧、戏剧、音乐剧、儿童剧和大型文化旅游演艺剧目,推动《寻秀》《不到长城非好汉》《岩石上的太阳》《情系贺兰》等优秀舞台剧目展演巡演。创新展示宁夏当代文化艺术,重点打造贺兰公园、西部影城、《山海情》影视基地等载体,拍摄葡萄酒题材影视剧,创排代表贺兰山地域特色的文艺、歌曲、绘画作品。组织优秀文艺作品积极参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宣传提升银川文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牵头处室:艺术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

(六)提升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支持银川市根据城镇化发展实际和人口变化,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好银川文化园、银川市图书馆新馆等重点文化设施,完善县乡村三级文化设施,推进街道中心图书馆标准化建设,加强县(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设施配备,提升免费开放服务水平。支持银川市加快建设“城市书房”“城市阅读岛”“文化驿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阵地。支持银川市完善公共文化数字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服务体系,联接共享国家、自治区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支持银川市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采取“订单式、菜单式”模式,每年完成送戏下乡1000场、广场文化演出1000场以上,不断提升“美丽乡村文化大集”“书香银川”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影响力,办好黄河文化旅游节、全国少数民族文艺展演、秦腔节、青年戏剧节等品牌活动。(牵头处室: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

三、支持银川市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一)加快创建国家级文旅消费示范城市。支持银川市大力发展首店经济、停留经济和夜间经济,打造一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和夜间消费集聚区,力推由国家级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向示范城市跃升。加强对银川市国家级文旅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政策支持和督促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景区、特色街区等申报创建自治区级文旅夜间消费集聚区,指导银川市所辖县(区)创建自治区级文旅消费试点县区。对接用足国家和区市各项促进文化旅游消费政策,支持银川市全力打造黄河流域、西北地区、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牵头处室:产业发展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

(二)着力打造文旅夜间消费集聚区。支持银川市依托漫葡小镇、阅彩城等国家级、自治区级夜间消费集聚区等,制定加快推进夜间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夜游银川、夜游影城、阅彩城观光夜市等项目深度开发。鼓励银川市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夜间服务,提升服务品质。支持银川市各景区、公园、街区、餐饮、购物场所开展多样化夜游服务项目,保持全天候吸引力,繁荣丰富“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健、夜读”等消费业态。(牵头处室:产业发展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

(三)持续实施文旅消费惠民活动。支持银川市办好全国旅行商大会、旅游消费季、黄河文化旅游节等系列活动。支持指导银川市组织实施“春漫凤城”“湖城之夏”“塞上金秋”“冬游塞上”的“爱上银川  四季可游”文化旅游消费季活动,推出文旅产品优惠等消费惠民大礼包,持续发放银川文旅消费券,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吸引区内外游客来银旅游,推动银川市文旅消费加快恢复增长。(牵头处室:产业发展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

四、支持银川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

(一)擦亮历史文化名城品牌。支持银川市实施历史文化名城改造提升项目,指导银川市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持续推动水洞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举办水洞沟遗址发现暨宁夏考古百年系列活动,继续开展贺兰山苏峪口磁窑址考古发掘研究。持续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银川段)建设,加快横城至花马池段长城文化旅游廊道、水洞沟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横城堡环境综合整治、明长城小龙头段保护修缮等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建设。(牵头处室:文物保护与考古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

(二)持续推进西夏陵申遗。进一步完善申遗数据库建设,实施西夏博物馆展陈提升。组织召开推进西夏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专家研讨会,按时向国家文物局提交2025年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国家项目材料,筹办西夏陵国际学术研讨会。实施保护管理及展示设施建设、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三维信息监测等项目。实施西夏陵考古调查勘探项目。开展西夏陵遗址保护经验成果转化研究,探索文物预防性保护新模式、遗产数字化保护利用新路径。深化西夏陵及出土文物“活起来”研究,推出一系列高质量文创产品和研学课程。(牵头处室:文物保护与考古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西夏区文化旅游局)

(三)加强非遗资源挖掘开发。支持银川市推进非遗保护传承、研究发掘、数字再现等工程建设,健全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高质量提升和分级建设非遗项目。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传统曲艺振兴工程,完善非遗传承人培养激励机制,建设银川传统工艺、传统曲艺保护利用示范基地和非遗工坊。支持银川市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利用非遗馆、传承体验中心、非遗工坊等场所,培育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遗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支持非遗有机融入景区、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特色小镇,鼓励非遗特色景区发展。加大非遗传播推介力度,举办2023年黄河流域非遗保护论坛,利用新媒体手段,多平台、多维度、立体式开展非遗宣传推介活动。(牵头处室:公共服务和非遗处,责任处室:相关各处室,责任单位:银川市及所辖县〔市、区〕文化旅游局)

五、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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