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持续完善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健全保护管理制度,提高保护管理水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至3月22日,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意见。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通信地址:银川市北京东路37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与非遗处)
联系人:刘玉华
联系电话:6017090 邮编:750001
电子信箱:shewenchu2009@126.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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