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旅游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创新力、影响力、竞争力的高品质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推动全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按照2021年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宁夏九大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现就省级旅游度假区及4A级旅游景区申报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依据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GB/T 26358-2010)《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和《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申报评定。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依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国家A级旅游景区现场检查工作规范》申报评定。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
三、认定程序
按照“材料审核—基础评价—现场检查—审议—公示—公告”程序组织认定。其中,现场检查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形式进行。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1.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件、省级度假区及4A级景区推荐名单表报送纸质材料一式3份(详见附件2、3)。
2.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认定申请报告书,报送纸质材料;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自评报告及相关说明材料(含文字、图片、视频和PPT介绍)报送电子版本。其中纸质材料一式2份,请用A4纸打印装订;电子版本请拷贝至U盘并刻录光盘,随同纸质文件一同寄送。
(《省级旅游度假区认定申请报告书》下载网址:http://whhlyt.nx.gov.cn;《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下载网址:http://whhlyt.nx.gov.cn/content_t.jsp?id=13486)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文化旅游局要把申报创建旅游度假区和国家A级旅游景区工作作为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的重要举措,按照《宁夏九大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属地产业特点,有重点有目标的做好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等产业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开发利用,助推全区文化旅游行业铸魂提质增效工程与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政策扶持。积极争取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等相关扶持政策。现有各类旅游投资渠道安排的项目,应向度假区和A级景区创建倾斜。要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不断提升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水平。
(三)严格落实标准。各市文化旅游部门要依据国家相关标准与要求,严格把好标准关,尤其是安全、卫生、特色和服务质量关,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申报,所填报推荐表及报告书信息确保真实、齐全,符合要求,并由各市文化旅游部门审核签章。(各市推荐申报省级度假区的名额不超过2家,4A级景区名额不超过4家,并按照优先顺序排序)
联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联 系 人:罗勇 陆媛媛
联系电话:0951-6727898
传 真:0951-6717308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路375号文化和旅游厅
邮 编:750001
邮 箱:492656070@QQ.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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