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础,拓展保护传承空间,搭建传习展示平台,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保护传承工作,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评审工作。经严格程序评审论证,并提交2020年2月28日第1次厅务会研究,确定拟命名《固原砖雕(魏氏砖雕)保护传承基地》等35个基地为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现将拟命名基地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日至3月1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和非遗处反映。
联 系 人:李勇
联系电话:0951-6017325 18695139811
附件:《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名单》
附件《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名单》.docx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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