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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0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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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须补充一名钢琴教师。我院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及岗位要求,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原则。

(二)坚持自愿申报、择优选调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岗位

(一)专技岗1(钢琴教师)

(二)专技岗2(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教师)。

三、选调对象范围

全区符合条件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且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专技岗1(钢琴教师)岗位要求。

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20 日以后出生);

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专业要求:艺术硕士(钢琴表演方向)、音乐(钢琴表演方向);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上;

业务能力方面:具有钢琴任教工作经历,以及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2.专技岗2(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教师)。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20 日以后出生);

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专业要求:动画专业、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

政治面貌:不限;

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及以上;

业务能力方面: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以及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能够教授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动画等相关课程。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历年年度考核在基本合格及以下;

2.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未解除的;

3.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4.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动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4日。

2.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发至785895514@qq.com。

3.报名及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

(3)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5)所在单位出具的在岗情况、同意选调证明材料;

(6)符合选调条件的个人承诺书。

4.资格审查: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察及确定人选

考察工作由宁夏艺术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选调人员,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审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公道正派,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参选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在报名、资格确认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处理。

附件1: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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