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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2-08-03    来源:宁夏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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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2014年2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在1979年成立的宁夏艺术学校基础上设立了宁夏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5月宁夏旅游学校并入学院。学院现有文昌街、同心街两校区,(均位于银川市西夏区职业教育园区),占地面积320亩,生均71平方米(国家标准54平方米)。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生均26平方米(国家标准6.5平方米)。馆藏图书17.61万册,生均59册(国家标准80册)。宿舍建筑面积2.61万平方米,生均8.7平方米(国家标准6.5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3.69万平方米,生均12平方米(国家标准9平方米)。

学院现有在校学生3000余人,教职工236人,生师比为15:1(国家标准18:1),其中博士学位4人,硕士学位50人,专任教师142人;正高职称9人、副高39人;“双师型”教师13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级“中式面点师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自治区级“技术能手”1人;国家级非遗项目“宁夏小曲”自治区级传承人1人;自治区级托举人才2人。

党委下辖9个党支部,党员131名。

学院办学以全日制高等、中高职贯通培养的职业教育为主。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戏剧与影视系、旅游管理系等6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的高职专业有音乐表演(声乐、器乐)、舞蹈表演、舞蹈表演(幼儿艺术方向)、艺术设计(室内外设计方向、工艺美术设计与制作方向、数字媒体设计与制作方向)、导游(景区管理方向、剧院管理方向)、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等12个;五年一贯制专业有:音乐表演、音乐表演(现代流行专业方向)、舞蹈表演、艺术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等5个;中职专业有:幼儿保育、舞蹈表演、秦腔表演、京剧表演、杂技表演、酒店管理、烹饪等7个专业。开设音乐教育、学前教育两个自考本科专业,成为专升本的直接通道。

学院被文化和旅游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授予“全国文化旅游干部培训基地”、“自治区文化旅游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被北京舞蹈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确定为教育教学实习基地。与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建立了闽宁合作对口帮扶单位,建立了非遗传承基地,形成了特色吸引名校、名校支持学院发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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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街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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