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介绍:
宁夏美术馆(宁夏书画院)是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运行模式。宁夏书画院成立于1984年,2008年增挂“宁夏回族自治区美术馆”牌子。2013年,自治区政府批准新建宁夏美术馆,2024年1月移交使用,宁夏书画院(宁夏美术馆)于2024年5月搬迁至宁夏美术馆新址,同年7月,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宁夏书画院(宁夏美术馆)更名为宁夏美术馆(宁夏书画院),核定领导职数正处级2名,副处级2名,正科级、副科级干部职数各7名,设置综合管理部、创作研究部、典藏研究部、展览交流部、艺术服务部、数字信息部、安保运维部7个正科级机构。主要职能:从事美术创作、精品典藏、展览陈列、公共教育、对外交流、学术研究、艺术品修复和管理、文创产品开发等工作,承担上级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发展民族地区文化艺术事业出精品、出人才,推动本地区美术事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宁夏美术馆于2025年12月26日正式开馆对外运营,是自治区对标国家标准建设的一座功能齐全、设计先进的数字化美术馆,填补了我区没有省级美术馆的空白。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团结路8号,总占地面积40亩,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建筑物高度为23.97m,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局部四层,共设10个展厅分别布置在一至三层,通过空中连廊串联参观流线,同时建有办公管理、美术创作研究、展览交流、公共教育、藏品库房、技术用房等完善的设施。
书记:史峰
馆长、院长:周一新
邮政编码:750001
办公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利民街121号
联系电话:0951-503158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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