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全区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及区域性文物保护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工作;负责全区文物保护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工作;承担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区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文物行政督察工作,协调指导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951-6019798
负责人:张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技术支持:宁夏文化和旅游厅信息中心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东路375号 联系方式:0951 — 6025326(厅办公室) 6720808(网站维护) 政务邮箱:nxwhhlyt@163.com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Copyright © 2018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16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59 宁ICP备19000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