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治区文化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4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197号),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区文化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基本情况
一是精心组织。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自治区文化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文化厅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了分管厅领导总体抓、厅办公室牵头抓、各处室和直属单位配合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充实力量,配备专人,加强政府信息的收集、编辑、整理、送审、公开等工作。厅党组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2次,研究解决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在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人员、责任、经费四落实。
二是完善制度。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内部协调、新闻发言人、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门户网站管理等原有制度进行了梳理和完善。适应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形势,制定了《自治区文化厅工作人员离岗离职安全管理制度》、《自治区文化厅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创新载体。开通宁夏文化厅政务微博,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宁夏文化厅门户网站增设了2个专栏,优化了栏目设置,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互动邮箱”网民的18条留言及时予以认真回复。充分利用机关办公楼一层大厅LED电子显示屏发布政府信息。坚持每月定期更新固定公示栏内容,做到了重要信息及时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2条,其中:公开规范性文件4件,通过宁夏文化厅门户网站公开399条,政务微博公开9条,其他方式公开260条。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8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文化厅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引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虽然我厅文化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对文化信息的获取需求相比,尚显不够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的数量还不多,时效性仍需提高。今后工作中,我厅将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围绕文化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完善机制,提高效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一是在“总量”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力求公开数量比上年度明显增加。二是在“效能”上下功夫,优化审核签批流程,进一步加快公开速度,确保信息第一时间公开,公众第一时间知晓。三是在“重点”上下功夫,继续突出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文化设备器材招投标、因公出国事项、重大政策等重点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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