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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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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20/2022-0004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责任部门: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时间: 2020-06-19

标题: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22

发文字号: 宁文旅规发[2020]118号

有效性: 有效

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厅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6月19日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动全区

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进我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总要求,以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繁荣文化事业、促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着力挖掘文化和旅游资源,主动探索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新路径,积极培育其深度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全力打造其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切实构建其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格局,不断推动其发展实现新突破、新跨越,着力释放文化旅游经济的强大活力,不断放大其“同心圆”,努力实现资源开发方式重构、文化和旅游产品体系重造、产业要素结构重塑、综合服务功能重建,全面开创我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的新局面,为建设美丽新宁夏、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着眼文化和旅游相互融合的目标、短板弱项和问题,强化规划引领和政策支撑,发挥文化和旅游各自优势,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文化和旅游消费新变化,着力推进理念融合、职能融合、产业融合、市场融合、服务融合、交流融合,努力解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力度、广度、深度不够等问题,推动文化和旅游经济转型升级,努力提供更多更优秀的文化旅游产品。

2.坚持守正创新与“两效统一”。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唱响主旋律、强化正能量。通过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发展,不断增强和彰显文化自信,着力提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质量及供给能力,做强做大文化和旅游经济,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和双增强。

3.坚持融合发展与供给侧改革。按照寓文于旅、以文塑旅,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思路,全力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在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相融互促,实现资源共享、业态结合、优势互补、协同并进。通过优化供给侧结构,不断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以形成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新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精神文化需要。

4.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化驱动。自觉遵从文化建设规律、旅游发展规律、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律,发挥政府作用,通过机构改革、平台搭建、资源整合,着力构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营造更加公平、便利、规范、安全和高效发展的市场环境。自觉遵从市场规律,按照市场法则和需求办事,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和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使企业主体切实成为融合发展的引领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供给及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文化和旅游融合业态更加多元、产品更加丰富,文化和旅游影响力、吸引力以及产品供给力、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全域旅游创建等取得显著成效,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等核心产品培育创建实现新突破,长城、长征和黄河“三大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全面完成,新增5A级旅游景区1-2个,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全面形成,新业态大量涌现,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对文化旅游产业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全区旅游接待人次和总收入均保持两位数增长。

二、主要发展任务

(一)立足相互结合、重点突破,着力构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1.着力构建“+旅游”模式,不断推动文化和旅游业铸魂提质增效

推进“文艺+旅游”。积极协调组织全区各级各类文艺院团主动围绕旅游和游客开展文艺创作。积极支持文艺进景区,推动各地和有条件的文艺院团或景区开展大型旅游演艺和实景演出活动。支持各类文艺院团、演出机构与演出中介组织等,以多种形式参与旅游演艺活动和项目。推动各类文艺主体打造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演艺产品,培育和发展一批优秀旅游演艺作品、歌曲、地方戏曲等,不断推出“既叫好、又卖座”的优秀原创旅游演艺精品,进一步丰富全天候文艺和旅游体验。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推动公共文化场所、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旅游业,或与旅游业共建共享。增强文化场所和文化服务的旅游功能,引导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等进行宜游化改造,嵌入各类旅游消费,丰富游客互动体验,使公共文化场所和设施切实成为重要的旅游接待设施和游客活动场所。

推进“文物保护+旅游”。立足让文物“活起来”,将文物保护、展示、创新、创意等与旅游相结合,开发特色鲜明的文创产品、旅游商品。着力发掘和保护利用一批特色鲜明的古镇、古村、古街、古巷等古遗址,推动文物研学旅游。围绕长城、长征、黄河文化旅游资源,全力打造一系列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着力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让文化说话,切实强化文物遗产的旅游功能和作用。

推进“非遗传承+旅游”。自觉立足市场需求和游客要求,全力推动非遗产品、文创产品的商品化。鼓励申报命名一批国家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命名一批自治区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非遗扶贫就业工坊。支持“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非遗旅游产品”融入旅游景区,见人见物见生活,丰富游客体验,高质量举办宁夏黄河流域非遗作品创意大赛、非遗讲解大赛、“云游非遗”、“非遗购物节”等系列活动,拓展“非遗游宁夏”新空间。加强非遗与旅游融合制度建设,促进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推进“文化产业+旅游”。明确文化产业定位,着力面向旅游市场发展文化产业,自觉遵从市场规律加大文化和旅游招商引资。积极围绕游客需求开发文化产品,增加旅游体验,促进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对接,拓展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空间、发展平台。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与旅游业融合,着力将文化产业园区打造成具有吸引力的文化和旅游园区及旅游场所。

2.着力构建“旅游+”模式,不断培育发展文化旅游新业态

推进“旅游+三农”,大力发展乡村旅游。通过“旅游+农村”,进一步挖掘乡村传统文化和乡俗风情,打造乡村旅游景区(点)、文化旅游特色镇,充分展现乡愁、乡风、乡情,美化乡村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通过“旅游+农民”,引导农民既“种田”又种“风景”,培育一批乡村旅游模范村、模范户、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着力丰富民俗体验、发展民宿经济、提升农家乐,助力脱贫富民;通过“旅游+农业”,开拓农业发展新路子,大力发展农业休闲旅游、观光旅游和田园综合体。

推进“旅游+工业”,推动工业与文化旅游耦合共生。着力挖掘工业历史文化底蕴,丰富工业旅游业态,发展多种形式的工业旅游。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开展工业遗产、园区和基地旅游化建设,着力开发集历史回顾、文化展现、生产展示、观光体验、教育科普等为一体的工业旅游景区(点)和线路。重点发展煤化工、枸杞加工、葡萄酒加工、牛奶生产、工业遗址观光等工业旅游产品。

推进“旅游+住建”,推动文化和旅游小镇建设。支持文化旅游与城镇融合发展,支持依托闽宁镇、瑞信温泉小镇、沙坡头水镇等,主动植入文化和旅游基因,积极打造一批文化旅游名镇和特色小镇,使其成为传承文化与发展旅游的和谐共生体。鼓励各地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推进“旅游+商贸”,推动商业要素旅游化。自觉围绕吃、住、购、娱大力发展旅游。鼓励特色文创产品、旅游商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体系建设,培育特色鲜明的文创产品、衍生产品、非遗商品、特色工艺品和土特产品。支持建设线上线下特色文化和旅游商品购物店,不断扩大旅游消费。加大地域“好味道”培育,升级“老字号”,开发“原字号”,壮大“宁字号”,做强舌尖上的美食文化,推出一批风味美食。根据游客需求着力促进餐饮多样化发展。积极引入一批知名菜系,开发多元地方特色餐饮,不断调整和优化餐饮结构,大力推动民宿、客栈等标准化发展,推动城市公寓、闲置房产等与旅游住宿业相结合,增强大众自助旅游服务功能。全力推动各地特别是大中城市建设和打造集文化和旅游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不断发展城市旅游,满足游客需要,促进文化旅游消费。不断丰富夜间生活,扩大夜间消费,着力打造夜市和夜间消费一条街等。

推进“旅游+医疗”,推动发展康养旅游。依托自然资源和优越气候条件,结合枸杞、葡萄酒、滩羊肉等美食美味,充分利用中医疗养、温泉养生、沙漠理疗等优势资源,开发休闲旅居、生态康养等旅游新业态、新产品,丰富四季旅游产品和项目。推动大健康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加快建设融合生态养生体验、中医中药及保健、避暑度假等资源于一体的健康养生精品休闲旅游。

推进“旅游+体育”,推动体育健身旅游。鼓励举办重大体育旅游活动,发展一批“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体育赛事活动。培育具有较高知名度、较强竞争力的“国家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等体育旅游项目。支持依托贺兰山、六盘山、黄河、长城、沙漠等资源开展健身旅游活动。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加快发展冰雪体育旅游产业。

推进“旅游+信息化”,推动文化旅游智慧化建设。支持提升智慧景区和现有各类文化旅游互联网平台,推进“创意进景区”和“创意下乡”行动。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的跨界融合、转化应用。创新消费模式,开发更多智能化、体验式旅游新产品,打造文化科技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围绕改造、拓展、提升,着力加大对现有文化旅游网站、手机APP、大数据平台等进行新的智慧化建设和发展。对全区A级景区特别是精品景区进一步加大智慧旅游建设和智慧旅游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切实实现全区文化和旅游互联互通。

(二)立足挖掘潜力、创新发展,着力开拓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新领域

3.大力挖掘关联领域可利用的价值要素

推进研学旅游健康发展。依托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公共文化旅游设施、科研机构等,开发历史研学、扶贫研学、治沙研学、生态研学、文化研学、星空研学等研学旅游产品,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支持中小学校将研学旅行纳入教学计划,开展“研学旅行”“第二课堂”和红色旅游等进校园活动。推动资源共享和区域合作,打造一批跨市县区的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

推进红色旅游创新发展。支持深入挖掘红色文化内涵,发展红色旅游,打造推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精品红色旅游教育培训线路。坚持把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作为落实脱贫富民及乡村振兴战略的突破口,实施红色旅游扶贫工程。支持举办“红色旅游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

推进生态旅游持续发展。支持申报创建国家公园,坚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贯穿到旅游规划、开发、运行、管理、服务全过程,践行绿色旅游发展观,引导树立绿色旅游消费观,推动绿色旅游产品体系建设。推动六盘山上、贺兰山下、长城内外、黄河岸边及全区河湖山川、沙漠草原、主题公园、美丽乡村、特色小镇等强化生态文化旅游功能,建设高品质生态旅游目的地,充分发展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生态体验旅游等。

推进特种旅游快速发展。支持建设一批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航空飞行营地、船艇码头等基础设施,着力把宁夏打造成为中国特种旅游的目的地之一。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和旅游景区开辟低空旅游航线,开发空中游览、航空体验、航空运动等特种旅游产品。

4.大力推进各类文化旅游综合体快速发展

打造文旅融合的特色街区或综合体。鼓励在保留街区历史风貌与传统民俗文化的基础上,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强化旅游功能、培育消费新业态,扩大旅游效应,引入餐饮、住宿、文化、非遗、购物、娱乐等业态进行综合创意建设。打造与现代城市相融合的现代公共旅游空间,让城市建设发展与游客的吃、住、行、游、购、娱等紧密结合,使文化旅游街区和综合体成为城市最具识别性的符号之一。

打造文旅融合的特色小镇。支持特色小镇整合文化旅游要素,深挖文化内涵,丰实旅游业态,强化文化旅游功能,全力打造文化旅游体验项目,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升级,加快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与旅游空间相融合,向游客传递当地特色文化,提升经济与社会效益。

打造文旅融合的主题公园或广场。鼓励结合旅游市场需求,深入挖掘深受大众喜爱的公园或广场文化旅游资源。通过文化、艺术和科技手段进行真实有效的展示和演绎,并将其植入公园或广场中,让游客与地域文化、特色文化、科技文化之间产生情感共鸣,增强主题公园或广场对游客的吸引力。

完善文旅融合的文化创意产业园。支持开展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示范户创建评定工作。实施文化和旅游创客行动,推动动漫产业、数字文化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命名和管理,支持园区、基地提高创新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立足培植优势、优化供给,着力增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新动能

5.坚持以科技为新动能,着力做强做大文化旅游业

着力围绕文化和旅游特别是游客需求发展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培育高科技业态,丰富高科技体验,打造高科技文化旅游产品。通过构建大平台、大网络、大数据推动文化旅游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管理、营销、体验智能化水平;通过高新技术产业与文化和旅游业的融合,实现有效延长和增容旅游产业价值链;通过运用现代高新科技开发旅游资源,积极采用新设计、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提高旅游商品研发制作水平;通过利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能源技术等,开发兼具文化内涵、科技含量的旅游新产品,不断提升旅游的吸引力、体验性和互动性;通过强化智慧旅游和智慧景区建设,着力落实预约、限量、错峰的景区旅游新要求。

6.坚持以需求为新动能,着力培育消费市场打造文化旅游新业态

自觉立足需求谋工作、谋供给、谋发展。根据消费市场的新变化,构建演艺、动漫、创意设计、网络文化、工艺美术、非遗发展等孵化机制,培育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着力提升市、县(区)现有特色文化旅游街区服务功能,营造集景观游览、文化品位、艺术鉴赏、旅游消费、购物休闲于一体、轻松愉悦的旅游环境,支持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和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大力培育夜间文化旅游消费市场,引导发展观光夜市、美食广场、文化广场等消费聚集区,打造一系列美食街区、美食不夜城,切实发展夜间经济。支持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在保证安全、避免扰民的情况下开展夜间游览服务,发展夜间生活。

7.坚持以改革开放为新动能,着力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支持区属龙头文化旅游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进一步做强主业、做大产业。加快出版、影视、演艺、旅游等领域资源整合和交叉持股,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及实力的企业集团。鼓励在宁央企、大中型企业拓展文化旅游业务,组建现代文化旅游企业。加大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龙头文化旅游企业落户我区,参与我区文化旅游业的建设和发展。继续举办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对接大会、旅行商大会、动漫节等,多渠道搭建文化旅游产业合作平台。加快建设和储备一批示范性强、拉动作用明显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发挥重点项目的支撑作用。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支持小微文化旅游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鼓励“个转企”、“小进规”,推动总量上规模、质量上水平。

(四)立足项目带动、资金支撑,着力打造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8.全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建立健全区、市、县三级联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机制。加大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协调指导和工作推动,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符合条件的市县(区)全力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着力构建平台、打造载体、优化环境。坚持观光旅游与休闲旅游并重,深入实施银川都市圈文化旅游区、黄河文化旅游带、贺兰山东麓生态文化旅游廊道、大六盘红色生态度假游板块、大沙坡头休闲度假游板块、宁夏东部旅游板块建设“六大行动”,精心规划建设一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推动创建工作可持续发展。着力培育打造和提升更多精品景区。

9.全力实施重大规划建设项目

统筹长城文化公园建设。立足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在全面保护的基础上,加大对长城文化内涵的挖掘和旅游功能的强化,着力讲好长城故事、打造精品长城旅游线路。切实加快建设和完善兴庆区、灵武市、盐池县、西夏区、沙坡头区、原州区、彭阳县等地长城遗迹沿线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深度开发历史探秘、文化体验、教育研学、生态休闲、户外运动、低空飞行、康养度假等文化旅游业态和产品。以黄河东部长城历史文化资源为重点,依托长城和长城沿线边塞文化、生态资源、特色产业,建设文化和旅游及关联产业融合发展新高地。进一步打响“中国长城博物馆”品牌。

统筹长征文化公园建设。立足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摸清底数、整合资源、精心谋划、打造载体、强化抓手,全力推动长征宁夏文化公园建设。加快开发建设以爱国主义教育、革命文化传承等为主题,以隆德六盘山红军长征景区、西吉将台堡、彭阳乔家渠、同心、盐池等为重点,以红色旅游、研学旅游、乡村旅游、生态康养旅游等业态产品为主要内容的长征文化公园,打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走好新的长征路实践教育示范区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核心区,讲好红军长征故事。

统筹黄河主题文化公园建设。加强与沿黄八省区联动,合力推出黄河联线旅游产品,全力推动黄河文化旅游带精品段工程建设。放眼黄河九省区,立足黄河两岸,着力科学定位和统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银川、吴忠至青铜峡、中卫沙坡头“三大休闲旅游目的地”。围绕黄河两岸,突出特色、整合文化和旅游资源,切实打造黄河民宿、黄河文化体验等黄河文化旅游精品,提升黄河沿线文化旅游品质。进一步挖掘灌溉工程世界遗产效应,推进黄河渠首公园建设,培育旅游新业态,唱响“天下黄河富宁夏”“塞上江南、美丽宁夏”,讲好宁夏特点的黄河文化故事。

统筹国家级四大旅游度假区创建。支持各地依托贺兰山东麓众多葡萄酒庄园、黄河岸边塞上江南美景和“天下黄河富宁夏”美誉、六盘山麓避暑胜地等优质旅游资源,着力打造争创贺兰山东麓旅游度假区、黄河岸边旅游度假区、六盘山麓旅游度假区、沙坡头旅游度假区“四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10.全力推动旅游景区铸魂提质增效

推动旅游景区加大项目开发和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挖掘文化内涵,将优秀文化融合贯穿景区开发、项目建设、产品打造等各环节,加快景区设施、旅游项目换代升级。对有完整规划、特色鲜明、互动体验性强、综合带动力大、文旅体验内容丰富、市场前景好、消费者好评度高的文旅融合示范项目,要及时给予积极扶持、宣传推广。鼓励旅游景区加强智慧景区建设,持续优化内外环境、强化景区管理、提升景区服务,增强游客的满意度和舒适度。要围绕文化旅游精品景区打造,加快推进青铜峡黄河大峡谷、六盘山长征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不断培育和评定4A级旅游景区。对成功创建5A级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要积极协调引导文艺、非遗、娱乐体验、文创产品、特色餐饮等项目进景区,以丰富的项目和业态,增强景区对游客的吸引力。

11.全力打造文旅融合新线路新产品

坚持不懈推动和开发建设旅游体验、研学旅行、山地运动、生态康养、休闲度假以及精品民宿、主题客栈、旅游演艺、非遗产品、工业旅游等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新产品新业态。大力推广历史文化体验、红色文化教育、生态观光,以及葡萄酒品鉴、长城自驾游、星空观测、避暑研学、沙漠疗养、美食养生等特色化、主题化旅游线路。以六盘山长征旅游景区、将台堡革命遗址、单家集、乔家渠毛泽东夜宿地等为核心,打造革命文化精品红色旅游线路;以兴庆区至盐池明长城为轴,着力打造宁夏长城游精品线路;以闽宁镇为重点,开发红色文化教育游、葡萄酒庄品鉴游、脱贫致富产业游和青少年研学游等旅游线路;以沙坡头宿集、西夏区和泾源县各类民宿为标杆,积极打造休闲游、乡村游、农家乐旅游线路。要着力让民宿成为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载体、吸引物和文化展示新平台。

(五)立足成果展示、品牌宣传,着力塑造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新形象

12.增强文化和旅游品牌核心吸引力

坚持媒体宣传与活动展示相结合,进一步扩大宁夏文化和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要聚焦国际国内市场,着力打造自治区及各地文化和旅游的城市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节庆品牌、服务品牌,不断构建多层次、全产业链的文化旅游品牌体系。持续加强与中央及区外媒体合作,实施媒体整合宣传推广,提升宣传效果、扩大宣传影响,叫响“塞上江南·神奇宁夏”“塞上江南、美丽宁夏”和“让我们去宁夏,给心灵放个假”旅游品牌。

13.增强文化和旅游重大活动影响力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不断提升中阿旅行商大会、中国(宁夏)户外健身休闲大会、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中国宁夏动漫节等大型活动影响力。同时,立足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协调支持和指导市县办好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文化旅游节庆活动,提升中国(沙坡头)·丝绸之路大漠黄河国际旅游节、中国·银川贺兰山文化旅游节、中国(吴忠)黄河金岸文化旅游节、六盘山山花旅游节等节会吸引力。支持各地围绕美食体验、运动休闲、文艺展演等活动举办各类节会活动,增强地域特色,活跃文化旅游市场。创新举办“文旅大集·欢乐大年”系列活动,提升“冬游宁夏·享受阳光”知名度和实效性。

14.增强文化和旅游国际交流带动力

坚持文化交流与旅游合作相结合、文化旅游宣传与文化旅游成果展示相结合,制定《对外文化和旅游项目奖励和扶持办法》,建立宁夏文化旅游对外交流合作项目库,创新举办各类全国性、国际性重大展会和交流活动,着力拓展区外、国外空间和市场,加快融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进一步深化多方合作,设立“宁夏之窗”海外营销中心,巩固提升台湾、香港成熟市场,继续深耕东南亚重点市场,积极拓展日韩和欧美旅游市场。大力开发适应境外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演艺产品和特色商品,鼓励和支持宁夏文艺院团赴境外开展各种形式的商演,打造一批适宜出访的小型精品文旅演艺项目。组织优秀剧目赴韩国、日本等国家及台湾地区开展商业演出和交流演出,打造宁夏海外文化旅游形象标识系统,讲好中国故事、展示宁夏魅力,着力提升宁夏文化和旅游对外的影响力、知名度和美誉度。

15.增强文化和旅游整合营销传播力

坚持硬推介与软推介相结合、媒体宣传和广告推介与活动展示相统一,主动分析市场行情,精准把握游客流向,不断改革和创新营销策略和方式,科学评估和监测营销成效。整合宣传推广、文艺及非遗展演、文创产品展销等渠道资源,协同开展宣传营销活动,形成立体化、矩阵式营销格局。充分依托大数据,整合运营、精准营销,重点开拓京津冀地区、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以及河南、四川、重庆和福建等重点客源市场,强化项目运作、平台和载体建设。加强与腾讯、携程和同程等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线上应用平台和线下文化旅游项目对接合作,策划实施“天下黄河富宁夏”、“美丽新宁夏”、“宁夏故事、我来讲述”、一年四季游宁夏网络宣传等线上线下推介活动。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奖励激励力度,通过抖音、快手等现代媒体、自媒体,切实加大对宁夏文化旅游资源的宣介,以全媒体、多频次形式推广宁夏文化旅游资源。

(六)立足优化环境、强化服务,着力构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新环境

16.优化文化和旅游营商环境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准入服务。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撑,努力推动一批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入选国家投资项目库。用好用足国家和自治区文化产业园(基地)、主题公园建设、文化和旅游融合、全域旅游创建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发挥支持政策在促进融合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建立政府部门、金融部门、企业主体、科研机构协同机制,共同支持文化和旅游融合企业实现创新性发展。加大对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改善文化旅游用地保障,努力为文化旅游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17.加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推动建设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设施,努力使公共文化设施与旅游服务设施统筹利用渐成常态,革命文物保护和红色旅游开发相得益彰。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旅游咨询体系、游客集散体系、标识标牌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群众文化场馆与旅游联动共享,实现城市阅读一卡通、公共文化服务一网通、公共文化培训一体化。着力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切实抓好全区各级各类旅游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主要旅游景区、旅游场所、旅游线路和乡村旅游点的厕所全部达标晋级。积极将长城、长征、黄河等更多文化保护单位以及博物馆、美术馆和非遗传习场所纳入旅游线路,着力拓展文化和旅游公共空间覆盖面。

18.推动文化和旅游便民惠民

大力推广“文化大篷车”经验,擦亮“文化进万家”“文艺轻骑兵”等品牌文化惠民演出,实现流动文化服务常态化。引导各级各类文艺主体结合中国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博物馆日等时间节点与重要节庆积极开展惠民活动。着力摆脱“门票经济”束缚,突出“主客共享”的全域旅游理念,推动A级旅游景区在进一步加大景区内各项目投资开发的同时,逐步降低门票价格。鼓励公共资源型景区免费开放,实施景区免费开放日、旅游一卡通、电子消费券、旅游年卡等措施,让居民和游客享受更多实惠。逐步实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错时和延时开放。鼓励推出“旅行管家”项目,为游客提供一站式、家庭式等多样化优质服务。

19.强化文化和旅游平安保障

大力推进文化和旅游精准化服务、精细化服务。切实统筹疫情防控和文化旅游发展,着力提高假日出游需求预测的准确性,有针对性地实现提前预约、精准限量、及早分流、错时错峰,着力增强假日出游的安全性、舒适感和满意度。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普法宣传、投诉受理,推动依法依规经营、文明理性旅游。自觉做到在疫情防控前提下的安全有序旅游,切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健康发展。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严肃查处“黑车”“黑导”“黑店”以及“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违法行为。着力完善文化和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协调管理监督机制,健全诚信教育长效机制。积极推行“黑名单”制度,强化信用信息公示机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严厉整治文化和旅游市场乱象,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着力强化市场监管和市场治理。实施标准化战略,以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质量。着力构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文化和旅游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领导协调机制,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不断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奋斗精神,推进工作落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要统筹协调、检查督导,通过引入第三方绩效评估,将文化旅游融合工作积极纳入市、县(区)年度效能考核目标,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建立健全促进全区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工作机制,配套出台一批支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专项政策和有力措施,落实扶持奖励范围和标准。加大宣传力度,对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在文化和旅游专项资金统筹安排上,优先向文化和旅游融合项目倾斜。要整合各项资源,重点支持一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鼓励申报参加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选工作。

(四)加强人才培养。加强与区内外知名院校合作,建立文旅智库和人才高地,推进学术交流和智力支持。加快组建宁夏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加大行政管理人员、青年领军人才、基层文化能人、艺术创作人才、导游解说和乡村旅游等各类人才培训、轮训力度,培养一批专业实用人才。

本实施意见自2020年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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