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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演艺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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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1-12-20
来源 宁夏文化和旅游厅 解读单位 宁夏文化和旅游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演艺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负责起草。现将起草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制定的基本情况

(一)制定的必要性。伴随我区全域旅游的快速发展和旅游市场的持续升温,来宁游客对文旅演艺产品需求也迅速增长。开发文旅精品舞台演出项目,探索文化旅游共生体和产业联合体发展之路,是我区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迫切要求。为进一步打造大型旅游演艺,推进旅游演艺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繁荣旅游演艺市场,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影响力的品牌文旅演艺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针对我区旅游演艺发展滞后,缺乏旅游演艺创作、营销等方面人才的实际,通过项目补助的方式,每年扶持2-4个自治区、市、县(区)文化旅游部门和艺术院团、旅游景区、旅游综合体等,创作打造能够在全国叫得响的品牌文旅演艺项目,宣传宁夏文化、推介宁夏旅游,让更多的海内外游客领略宁夏文化旅游的无穷魅力。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2019年底,文化和旅游部印发了《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发展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定制类旅游演艺项目,形成多层次、多元化供给体系。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积极响应,安排艺术处迅速展开调研论证,着手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演艺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20年初,征求了相关企业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现在的《办法》。

(二)制定依据。主要依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旅游演艺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旅政法发〔2019〕2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19〕1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演艺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共分六各部分。一是资金来源,从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专项资金中安排。二是扶持方式,通过项目补助的方式进行扶持。三是扶持条件,明确了申报资金补助的项目应当符合的5个条件。四是扶持办法,扶持工作的组织领导、补贴标准、项目申报、拨付落实等进行了详细规范。五是资金监督,明确了资金的监管办法和发生问题的处理规定。六是附则,对办法的其他事项作了说明。

艺术处联系方式:0951-67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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