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采购

宁夏回族自治区博物馆屋面防水维修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3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字体【,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GC(政采)【2025】56号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博物馆屋面防水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贰拾柒万玖仟伍佰捌拾玖元零壹分(¥279589.01元)

最高限价(如有):贰拾柒万玖仟伍佰捌拾玖元零壹分(¥279589.01元)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博物馆屋面防水维修项目

房屋修缮

宁夏回族自治区博物馆屋面防水维修项目位于宁夏博物馆。改造内容包括:一层4个门厅的平台、楼梯平台防水材料采用免砸砖天冬聚脲透明防水涂料,三层8个室外平台防水材料采用 4mmSBS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页岩面)、四层女儿墙、屋面2个柱子、1个玻璃穹顶、3层上空圆弧造型防水材料采用1.5mm外墙透明防水修复涂料、负一层财务室、保管部、陈列技术部防水材料采用1.5mm厚UGL背水面防水涂料。

(具体详见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279589.01


预算合计(元)

279589.01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3)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 料);

3.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 料);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10日24: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邮箱下载

方式:邮箱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 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详见磋商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7月03日至2025年07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清晰可见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457657969@qq.com,请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名称及电话,发送成功后邮箱获取磋商文件。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博物馆官网

备注:请各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随时关注以上网站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博物馆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6号

联系方式:181095972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六期33号楼1604室

联系方式:0951-8598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马洋        

电话:1810959728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灵芬、赵晓蒙  

电话:0951-859808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闭页面 】 【 打印 】

天气查询 版权声明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技术支持:宁夏文化和旅游厅信息中心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东路375号     投诉电话:0951-12345    6720808(网站维护)    政务邮箱:nxwhhlyt@163.com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Copyright © 2018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16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59     宁ICP备19000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