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全国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2016—2020)》《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厅〈关于贯彻落实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文化旅游标准化建设,发挥文化旅游标准化工作在提升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文化旅游创新和转型升级、保障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和秩序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我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2019年文化旅游标准化建设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研究项目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申报的方式实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
2019年文化旅游标准化建设课题研究紧紧围绕促进宁夏文化旅游标准化建设这一主线,重点针对文化旅游标准化体系构建、固原市旅游标准化建设开展专题研究,为我区文化旅游标准化建设提供决策参考。具体研究主题和方向如下:
编号 |
课题名称 |
课题类型 |
研究目标 |
成果形式 |
经费预算 |
完成时限 |
1 |
文化旅游标准化体系构建课题研究 |
应用研究 |
(一)开展宁夏旅游标准化工作运行机制研究。(二)开展宁夏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研究。 (三)开展宁夏旅游标准化试点研究。 (四)开展宁夏旅游标准化专班建设研究。 |
研究报告 |
10 万元 |
2019年12月 |
2 |
固原市旅游标准化建设课题研究 |
应用研究 |
(一)构建适合固原市全域旅游发展地方性旅游标准体系。(二)明确未来固原市旅游标准建设的重点项目,包括重点示范区、重点行业范围以及标准培训体系与建设方案。(三)构建可操作的旅游标准化监督、评价和奖励机制等。 |
研究报告 |
15 万元 |
2019年12月 |
3 |
文旅融合视角下的宁夏景区综合评价标准课题研究 |
应用研究 |
基于已有的或者是传统的国家各类景区的评价标准,在全面梳理宁夏重点景区的自然和文化资源、产品开发、基础设施、管理水平等情况的基础上,从文化与旅游的理念、功能、产业、市场、服务等融合视角,选取典型的代表性指标,构建宁夏不同类型(自然和人文)、不同级别(3A级以上)景区的综合评价模型,形成文旅融合视角下的宁夏景区综合评价标准。 |
研究报告 |
10 万元 |
2019年12月 |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符合课题研究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文化旅游标准化建设确定的领域、方向和主题。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三)申报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项目申报和执行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19日,申报时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旅游标准化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请从附件或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申报材料于10月18日18:00前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北京东路375号)科技教育处606,联系人吴楠 电话:6733976。
(二)评审和项目执行
1.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项目的申报和验收进行统一评审。
2.项目申报工作结束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申报的课题研究项目组织评审组集中评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依据评分排名确定项目执行单位。
3.经评审确定项目执行单位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与项目执行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项目费用。项目的执行期限为201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2月24日。为确保项目的执行和质量,对项目实行中期评估和验收评审。
4.项目评审实施专家回避制度。项目申报人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旅游标准化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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