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繁荣我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3月16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侯向英
联系电话:0951-6722098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3月10日
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5〕2号),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扩大和促进消费工作部署,发挥文化赋能、旅游带动作用,加速释放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化“文旅+百业”“百业+文旅”,创新消费业态和场景,丰富文旅产品供给,做大增量、做优存量,着力开拓重点客源市场,持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和具有显著时代特征的民生产业、幸福产业,力争实现旅游接待人次和旅游总花费保持年均“双10%”以上增长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打造品牌活动
1.联合举办促消费系列活动。联合相关部门,联动自治区、市、县(区)、企业四级,围绕“五一”、暑期、“十一”等重要节点,持续举办“浪宁夏”系列商文旅促消费活动。聚焦冬春季市场实际,策划开展文旅消费提振专项行动。举办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文化惠民演出、四季村晚、非遗过大年、“阅游宁夏”等活动,推进文物主题游径建设,举办文博场馆精品特展,打造消费场景,释放消费潜力。(自治区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单列)
2.打造市、县(区)特色品牌活动。支持银川市打造“览山-阅海-花博园”全季文化旅游品牌活动、石嘴山市举办贺兰山摩托车汽车越野赛暨大武口工业文旅嘉年华、吴忠市举办早茶美食文化节和黄河金岸文化旅游节、固原市举办红色文化旅游节暨“行走的思政课”系列活动和六盘山山花节、中卫市举办“青春漠漠搭”沙漠营地文化旅游消费季和宁夏(沙坡头)金蛙国际艺术节等国内有影响力、西部独具特色的品牌活动。鼓励县(市、区)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文旅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持续激发群众消费热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融合丰富产品供给
3.推动“演出+旅游”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举办全国有影响力的演唱会、音乐节等活动,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适当放宽大型营业性演出可售(发)票数量限制,落实巡演项目首演地内容审核负责制,巡演地不再重复进行内容审核。支持各类院团、剧院加强交流合作,创排、引进一批舞台艺术精品剧目,丰富文化演艺内涵,走进景区、街区、商圈常态化开展文化惠民演出。鼓励旅游度假区、A级旅游景区、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打造、培育旅游演艺项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安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赛事+旅游”融合发展。强化体旅融合,实施“跟着赛事看宁夏”“跟着赛事去消费”、体育赛事进景区进街区进商圈活动,培育“塞上江南 运动宁夏”赛事体系品牌,支持各地举办马拉松、徒步(登山)、冰雪运动等国际国内户外运动赛事,推动景区景点、体育场地设施等提档升级,大力发展赛事经济、冰雪经济,支持各地围绕赛事开展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市场主体跨领域合作,开发赛事+酒店+景点等联票产品,推动赛事“流量”转化为消费“增量”。(自治区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动旅居养老产业发展。引导各地整合旅游景区、度假区、农业园区、养老机构等资源,积极开展旅居养老服务,打造一批具备休闲养生、健康养老、生态疗养等功能的旅居养老示范基地。鼓励景区、酒店、民宿等实施适老化改造,增加宜老化设施和设备配置,完善和提升旅居养老服务功能,满足老年人出行需要。充分借助老博会等会展平台和外出招商推介等途径,面向区内外宣传推广旅居养老特色服务项目,吸引更多老年人来宁旅居养老。(自治区民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营销拓展客源市场
6.加大品牌形象推广力度。持续加大主流媒体广告投放力度,创新开展新媒体话题营销、活动营销,加强与OTA、铁路、航空等行业平台合作,扩大宣传声量。支持各地借助宁夏特色产品展览展销、文物艺术特展、精品剧目巡演等载体开展“跟着展览看宁夏”“跟着演出去营销”等推介活动,提升游客转化率。(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着力开拓重点客源市场。加力实施“引客入宁”,推出政策工具包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区外和入境旅游市场,持续扩大来宁游客增量。支持各地和行业协会、以及景区、旅行社、养老机构等市场主体以“请进来、走出去”方式开展旅游推介会、产品说明会、渠道商大会等市场推广工作。聚焦学生(亲子)、工会会员、银发等重点群体,大力发展研学旅游、康养旅游、银发旅游,鼓励区内各级工会拓展使用会费为会员购买宁夏或区域旅游景区年票(套票),进一步推动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民政厅、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惠民利民提升旅游消费
8.推出区域一体化惠民旅游产品。支持文旅企业推进促消费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吃住行游购娱”消费要素,持续丰富“旅游一卡通”等产品体系,联合周边省区发行“丝绸之路旅游一卡通”,以先付后享、即付即享、先享后付等多种方式,推出宁夏旅游惠民“套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宁夏旅游投资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动跨行业便民惠民。鼓励各地在重要节假日推出市区、景区停车场免费开放政策,在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等周边实行弹性交通管制,有效化解停车难问题。落实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促进入境游客在宁购物消费。鼓励文旅企业联合金融、航空、加油(充电)站等机构,以消费满减、积分兑换等形式推出促销产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增强旅游交通便利化。支持银川、中卫、固原等机场增开、加密重点城市航线航班、优化航班时刻。支持各地与铁路部门和渠道供应商深度合作,以冠名列车和增开(引入)大众旅游列车、银发旅游列车、主题特色旅游列车等方式丰富旅游线路和服务供给。支持自驾游快速发展,继续实施并逐年优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吸引相关企业在宁夏开展落地自驾汽车租赁业务,优化审批流程,对相关车辆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和市区、景区等停车场阶段性停车优惠。(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保障夯实发展基础
11.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深入开展文化旅游领域“两重两新”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工作,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推动文化旅游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升。支持将文化旅游产业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自治区服务业扶持资金支持范围。支持各地对度假区、景区、集聚区等基础设施、标识系统、夜间景观等升级改造,提升公共服务配套。支持各市、县(区)统筹用好各渠道资金开展文化和旅游促消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持续优化旅游环境。制定《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全国旅游市场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省级试点工作,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开展星级饭店、绿色旅游饭店、等级民宿、旅行社、餐饮名店、旅游汽车公司等申报评定工作,强化品牌建设,夯实服务基础。加快推进“智游宁夏”建设,优化文旅公共信息服务,提升来宁旅游智能化、便利化水平。鼓励热门旅游景区、度假区因地制宜延长开放时间,支持公益性场馆夜间延时开放,丰富夜间文旅产品供给。(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安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积极作为,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自治区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国家相关部委对接,强化统筹谋划,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举措,推动融合发展,促进文旅消费提质增效。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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