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意见征集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6    来源:宁夏文化和旅游厅
字体【, ,

     为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宁夏艺术事业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厅组织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对社会征求意见。请将意见书面反馈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韩桦  联系电话:0951-6025675

电子邮箱:527582705@qq.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3月16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

(征求意见稿)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宁夏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宁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艺术精品迭出,文化惠民多彩,艺术事业不断发展繁荣,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创作演出优秀剧目45部、主题晚会18台、美术作品561幅,各类优秀文艺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80多个,秦腔现代戏《王贵与李香香》荣获“文华大奖”和“五个一工程”奖。成功举办了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艺术创作活跃繁荣,整体发展成果显著,为“十四五”时期艺术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存在问题。“高原”不深厚、“高峰”不突出,主题创作思想深度不够,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不多。艺术人才总量偏小、结构不尽合理、领军人物缺乏,编剧等原创性人才奇缺。艺术原创力不强、艺术创新不够。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创作选题缺乏前瞻性。深入生活不够,创作态度浮躁,重形式轻内容,守正创新、传播推广不够。各艺术门类发展不均衡,有的艺术门类有逐渐边缘化的趋向。文艺评论力量较弱。这些制约宁夏艺术创作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短板,需要在“十四五”时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

(三)面临形势。“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文艺工作的方针原则、目标方向、任务要求,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数次到宁夏视察工作,在宁夏发出了“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走好新的长征路”等伟大号召,赋予了宁夏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历史使命,为开展艺术创作提供了活水源泉。自治区把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今后五年的重要战略,明确了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全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提供了强力支撑。全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日益增长,文化体制改革纵深推进,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注入了强大动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创作更多立得住、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奋力开创艺术事业繁荣发展新局面,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精神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文艺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对文艺工作的战略部署和要求贯彻到宁夏艺术创作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艺和文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作为文艺表现的主体,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文艺工作者的天职,用心用情用功抒写人民、描绘人民、歌唱人民。

——坚持提升作品质量。把高质量作为艺术创作的生命线,树立精品意识,提高原创能力,推动观念和手段相结合、内容和形式相融合、艺术要素和技术要素相辉映,实施一批示范引领性强的重点创作项目,形成规划储备一批、创作打磨一批、宣传推介一批的创作生产格局,努力创作生产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

——坚持艺术规律。研究新时代艺术工作对象、方式、手段、机制的新特点,新时代艺术作品创作、传播方式的新变化,建立健全符合艺术发展规律的体制机制和管理措施。坚持把创新精神贯穿于艺术创作生产全过程,推动观念和手段相结合、内容和形式相融合、各种艺术要素和技术要素相辉映,提升作品精神高度、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增强艺术表现力。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一团一策”分类指导,完善国有文艺院团管理体制、运营机制和激励机制,做大做强重点院团,稳定基层院团队伍,激发院团创作活力和内生动力。

(三)发展目标。艺术创作生产扶持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原创能力不断增强,剧本质量明显提升;各艺术门类创作活跃,精品迭出,逐步实现从高原到高峰的跨越;国有文艺团体创新创造活力和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创演质量、管理水平、服务效能大幅提升,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发挥,民营文艺团体发展更加繁荣有序;高水平创作人才脱颖而出,层次分明、专业齐备的艺术人才培养体系逐渐形成;艺术与科技结合更加紧密,线下演出与线上演播融合发展,艺术传播力进一步提升,影响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文艺评价体系更加完善,文艺评论更加权威专业。

(四)主要指标。“十四五”期间,创作大型重点舞台艺术作品10部以上、中小型舞台艺术作品50个以上,扶持创演大型旅游演艺剧目5部以上,力争1部—2部剧目荣获文华大奖或“五个一工程”奖。争取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20项以上,举办美术书法精品展览25个以上,推出优秀美术作品(含美术主题创作)300件以上。建立艺术名家工作室5个,培育引进一批优秀文艺人才。

三、创作重点

围绕党和国家重大时间节点,聚焦党和国家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遴选重点选题,精心组织新时代艺术精品创作,推出一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有宁夏特色、符合时代要求、高水平高质量的精品力作。

——重点关注现实题材。聚焦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政治性、思想性、群众性、实效性,围绕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倡议、服务乡村振兴、弘扬黄河文化、先行区建设等战略,策划实施好现实题材创作。

——扶持革命历史题材。围绕宁夏红色革命文化资源,瞄准党的二十大、新中国成立75周年、自治区成立65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长征精神、抗疫精神等领域,开展革命历史题材创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突出宁夏地域文化特色题材。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挖掘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遗产、地方剧种等文化资源,关注少数民族题材创作,聚集资源创作富有宁夏底蕴、充满时代气息、散发泥土芬芳的优秀作品。

——抓好时政热点题材。紧盯党和国家大事要事,针对群众关注热点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围绕国家安全、创新驱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禁毒普法、扫黄打非、抗击疫情等时政热点,开展专题创作。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艺术创作引导。以文化大篷车为旗帜,健全艺术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长效机制,鼓励艺术工作者深入基层、体验生活、采风创作。建立健全组织化创作机制,建立艺术创作专家库,健全艺术委员会制度,积极培养创作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退休老艺术家作用。建立健全艺术创作生产机制,完善艺术创作生产申报、补助、备案、验收机制,坚持大中小型艺术作品兼顾,大力扶持中小型艺术作品创作,用好国家艺术基金和其他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艺术创作和公益性演出。

专栏1  艺术创作引领

1.建立健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长效机制:大力发扬文化大篷车精神,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牢固树立走入生活、贴近人民的创作理念,围绕重点文艺创作到生产生活一线采风,深入基层吸收养分,深入群众汲取智慧。每年确定一批有实力的作家艺术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点进行采风创作。

2.建立健全组织化创作机制:建立艺术创作专家库,健全艺术委员会制度,国有院团艺术委员会、艺术总监实现“全覆盖”。建立编剧、导演、作曲等主创人员集体参与、协同创作机制,加强组织化创作力度,拓宽组织化创作。

3.建立健全艺术创作生产机制:坚持大中小型艺术作品兼顾,大力扶持中小型艺术作品创作。实施艺术创作生产扶持、补助、备案、验收全链条管理,用好国家艺术基金和其他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艺术创作和公益性演出。

(二)推进新时代艺术精品创作。坚持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艺术工作的中心环节,尊重艺术创作规律,抓好新时代现实题材、革命历史题材、宁夏特色题材和时政热点题材的创作生产。加强艺术创作资源统筹,重点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国家重大战略和其他重大主题,创作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观赏性相统一的艺术精品,努力攀登艺术高峰,实现艺术创作高质量发展。鼓励打造旅游演艺项目,助推文旅融合发展。

专栏2  新时代艺术精品创作

1.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通过征集新创、整理改编、买断移植等方式,扶持秦腔、京剧、歌舞剧、音乐剧、儿童剧、杂技剧等创作,资助原创戏曲(剧)剧本,创排红色舞剧、话剧等。

2.实施剧本创作扶持工程:聚焦新时代的重大现实题材、弘扬革命精神和斗争精神的革命历史题材、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传统题材,以及工业、农村、少数民族、少儿等题材,扶持一批大型戏剧剧本和微型短剧剧本。建成宁夏数字剧本库,推动优秀艺术作品线下演出与线上演播同步发展。

3.实施主题书法美术创作工程:围绕重要节点和重大主题,创作一批优秀书法美术作品,力争有**件作品进入国展,提升宁夏书法美术创作水平和全国影响力。

4.实施旅游演艺促进工程: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演艺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国有文艺院团与文化旅游企业合作,打造旅游演艺项目。深入挖掘宁夏文化元素,编创宁夏说唱、花儿等一批具有浓郁“宁情宁味”、适宜在景区驻场演出、吸引游客驻足欣赏的中小型、主题类、特色类旅游演艺。

  

(三)推进中华优秀艺术传承传播。做好戏曲、音乐、舞蹈、美术等中华优秀艺术的传承保护工作,推动中华优秀艺术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续实施戏曲振兴工程,鼓励京剧、秦腔、眉户戏等剧种的经典剧目复排。积极组织参加全国舞台艺术作品展演展览,推动宁夏优秀艺术作品走向全国。开展好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濒危剧种公益演出等活动,支持优秀艺术作品进基层、多演出,推动艺术普及,服务人民群众。推动美术发展和收藏。

专栏3  推进中华优秀艺术传承传播

1.推进戏曲振兴计划。扶持优秀传统戏曲创作生产,支持自治区文艺院团复排经典剧目,支持各地戏曲表演团体编排、演出各类小戏。广泛开展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高雅艺术精校园等活动,加大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传统戏剧项目的扶持力度,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的良好环境。改善濒危剧种生存发展状况,实施濒危剧种公益性演出项目。编辑出版《中国戏曲剧种全集》(宁夏卷)。

2.推进音乐舞蹈创作计划。以歌唱新时代和美丽新宁夏为重点,开展好宁夏原创歌曲创作推广活动。扶持重点音乐(声乐、器乐、交响乐、合唱等)创作,引导艺术院团和艺术家挖掘地域文化元素,学习和传承民间乐种。推动舞蹈艺术院团创作民族舞蹈,适时举办舞蹈比赛、广场舞大赛、民间文艺大赛等。

3.推进曲艺类作品扶持计划。组织孵化扶持一定数量的相声、快板、宁夏小曲等曲艺类作品。以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为重点,支持曲艺项目开展巡回演出,鼓励和引导曲艺项目进入城市和乡村旅游演艺市场。推动群众文艺发展,鼓励民间文艺创作,扶持创作一批反映时代风采、群众喜闻乐见的原创作品。

4.推进美术收藏计划。继续实施宁夏美术收藏计划,与全国画院、美术院校和知名画家联合开展主题美术创作、收藏、研究项目,加大宁夏美术创作和收藏力度,开展全区美术馆馆藏精品展出活动,提升宁夏美术事业发展水平。提升各类美术馆藏品管理水平,推动各类美术馆数字化建设,加强藏品保护、修复、研究和推广利用,强化对优秀成果的推广和传播。

(四)加强文艺院团建设。纵深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一团一策”改革路径,通过深化改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着力激发国有文艺院团内生动力、创作活力,巩固和发挥国有文艺院团舞台艺术创作生产的主导地位和引领作用。积极引导民营文艺团体加快发展。

专栏4  文艺院团建设

1.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机制、促进剧目生产表演机制、鼓励演职员多演出的激励机制、扶持优秀剧本创作长效机制、布局合理的剧场供应机制、全双效统一的体制机制、监管体制机制,鼓励支持国有文艺院团市场化发展。

2.开展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施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估标准和办法,开展全区院团评估定级,根据定级情况给予相应阶段性扶持。

3.引导民营文艺团体加快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经费补贴、政策扶持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民营文化企业和艺术表演团体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其市场意识强烈和运作机制灵活的优势,使其在服务基层群众、活跃基层文化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推进新时代艺术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和推进艺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培养、托举等工程,加快完善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保障与奖励机制,将文化创意、经营管理、拔尖表演等高层次人才列入自治区人才引进计划,按规定兑现引才政策。构建系统化、层级化、开放有序的人才培养选拔体系,加强编剧、作曲、导演、舞美等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加大经营人才培养引进力度,鼓励国有文艺院团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发挥好老艺术家的传帮带作用。鼓励、引导新文艺群体健康发展。

专栏5  艺术人才队伍建设

1.完善梯度培养机制:强化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培养,培养和引进一批创作、表演、管理、评论等各类各层次人才。支持宁夏演艺集团京剧院、秦腔剧院、杂技团办好相关表演专业培训班。

2.实施艺术名家带徒培养计划:遴选一批艺术名家,建立一批艺术家名家工作室,实施一批艺术名家带徒培养项目。

3.实施经营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国有文艺院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定期派遣经营骨干到国内一流文艺院团学习交流,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经营团队,不断增强市场开拓能力。

(六)构建新时代文艺评价体系。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和理论研究,提高文化艺术科研理论水平。发扬艺术民主、学术民主,提倡批评精神,营造积极健康、宽松和谐的评论氛围,发挥文艺评论褒优贬劣、激浊扬清的作用。充分发挥艺术评论对艺术创作和打磨提升的理论指导作用,重视评论理论成果的传播普及和应用转化,注重发挥实效。

专栏6  文艺评论体系建设

建设文艺评论阵地,建立线上线下文艺评论引导协同工作机制,在《民族艺林》期刊开设宁夏文艺评论专栏,组织开展热点文艺现象、精品优品、新人新作等重点评论活动,推动专业评论和大众评论有效互动。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艺术创作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艺术创作作为文化旅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文化旅游部门的核心职能、重点任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履行好规划统筹、督促落实、沟通协调等职责。

(二)加大资金保障。全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加大对艺术创作的经费支持,积极争取设立艺术创作扶持资金。拓宽艺术创作经费渠道,通过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多种手段,引导激励社会力量参与艺术创作和公益性演出。组织好国家艺术基金、宁夏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项目申报。

(三)落实主体责任。全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专业文艺院团作为本规划的实施主体,要充分认识本规划的意义,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目标任务逐一细化分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责任主体和实施进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评估监督。全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专业文艺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要求,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跟踪分析,确保各项规划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加强艺术创作生产演出扶持、补助、备案、验收机制,对确定扶持的艺术创作项目进行备案登记和结项验收,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闭页面 】 【 打印 】

天气查询 版权声明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技术支持:宁夏文化和旅游厅信息中心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东路375号     联系方式:0951 — 6025326(厅办公室)   6720808(网站维护) 政务邮箱:nxwhhlyt@163.com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Copyright © 2018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16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59     宁ICP备19000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