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0年我中心主要实施了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及方案预算评审这一个项目。其中,这一项目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140号)要求,自治区财政安排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及方案预算评审项目经费3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完成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为我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依据、提供文物保护项目方案和预算的专家劳务费、咨询费、评审费及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评估费用,为新的《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基础。该项目先由我中心编制申报列入了2020年度项目库,报主管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审核后,统一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批后取得预算批复。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及方案预算评审项目绩效目标是编制完成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为我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依据、提供文物保护项目方案和预算的专家劳务费、咨询费、评审费及博物馆免费开放绩效评估费用,为新的《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基础。其中:1.革命遗址保护规划编制数量为1个,成本20万元;2.项目方案评审及预算评估数量为10个,成本6.5万元;3.绩效评估数量为7个,成本 3.5万元。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及方案预算评审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合、所申报的目标是制定了方案、计划、预算的,经过具体实践研究确定的,是具有可行性的。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截止2020年底,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及方案预算评审这一项目预算资金30万元全部到位,由自治区财政厅于年初下达指标统一拨付,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截止2020年底,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及方案预算评审项目共计支付资金29.77万元。这一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编制完成了《全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为我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依据,通过委托专业机构为我区文物保护和安全防护项目方案进行第三方评审、评估和咨询服务,为新的《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基础。其中:《全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数量为1个,实际支出20.35万元;区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项目设计方案5个,评审费1.8万元;文物保护项目第三方技术咨询评估共计21个,评审费共计7.2万元;2021年度文物保护项目计划立项专家评审费0.42万元,剩余0.23万元结转下年继续用于自治区文物保护项目方案评审及博物馆绩效评估等方面工作。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及方案预算评审这一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支出经费,评价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审批程序严格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规范处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2020年5月,我中心开始通过招投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全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公司,6月16日北京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中标,7月6日双方签订了规划合同,至12月15日该规划已顺利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通过编制该规划为我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了依据。考虑到文物保护项目的特殊性、专业性,并确保方案技术评估工作的规范性,结合我区文物保护现状和实际,我中心选用国家文物局原方案评估单位北京文物国文信文物保护有限公司、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作为我区文物保护和安全防护项目方案技术评估的第三方机构,通过专家函审对21个文物保护项目方案和5个安全防护工程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咨询评估,以此来评价这些设计方案是否规范,文本内容是否符合《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拟采取保护措施是否能够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文物安全。
三、项目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任务量。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及方案预算评审这一项目截止2020年底,按照年初预算目标,财政已全额核拨30万元经费,我单位也按照年初设定绩效目标编制了全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1个,对5个安全防护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和21个文物保护项目立项进行了评审。
(二)项目完成质量。对照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及方案预算评审这一项目计划目标,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及方案预算评审项目验收合格率及档案资料完整率均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达到了100%;2020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项目完成进度。对照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及方案预算评审这一项目预定进度计划,截止2020年底全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送审的安全防护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和文物保护项目立项通过专业机构均已完成了评审。
四、项目效益情况
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及方案预算评审这一项目的实施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方面产生了明显的成效。2020年通过编制《全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对安全防护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和文物保护项目立项进行评审,使革命文物年度参观人数增加12%,社会公众对当地文物保护的影响与意识提高了8%,文物保护工程与生态保护协调性增加了7%、文物对历史文化传承影响期限增加了8%。
五、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方案预算评审工作是文物保护的重要环节,对历史文化传承具有长远的影响力,但目前财政每年给予我中心10万元经费有所不足,导致有些文物保护项目评审当年无法进行评审,只能待下年经费下达后再一起进行评审。
(二)相关建议。建议财政提高方案预算评审经费,由原来每年10万元提高为15万元,以便于我中心能够更好地及时开展工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中心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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