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审工作的通知》(宁财(绩)发〔2020〕326号)和《关于开展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与公开工作的通知》(宁财(绩)便函〔2021〕2号)精神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分工,直属单位和厅本级各相关业务处室积极组织人员,对2020年度本级预算安排的项目实施情况和支出进度进行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函报如下:
一、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及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宁财(教)发〔2020〕44号)批复我厅2020年度自治区本级安排项目支出预算26422.92万元,资金下达分配率100%。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通知》(宁财(教)发〔2020〕75号)批复我厅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项目53个,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分批批复到各实施单位。绩效目标批复率100%。
二、绩效目标完成及效益情况
(一)资金投入、绩效目标完成和产生效益情况
1.艺术发展推广项目。2020年完成节会演出任务超过10场,固原市脱贫攻坚专题文艺演出5项活动和宁夏群众“劳动者之歌”8场演出。各类节会演出惠及线上线下观众100万人次,观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舞台艺术新创剧目8部,打磨提升剧目3部,重点扶持剧目4部,小型剧(节)目1个,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题材创作项目,宁夏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已开展创作前期各项的筹备工作。各市、县(区)组织文艺团体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队、进景区,完成演出任务800场次,受益群众27.6万人次,部分地方文旅部门着力推行“群众点单、政府送戏”菜单式服务,有针对性地提供符合当地群众需求的文艺节目,切实做到“戏”权下放、好“戏”下乡,让广大基层群众真正受益,使党和政府的初心与群众的欢心能够有效契合。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支持开展2项传统戏剧表演传承保护,补助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0项,资助自治区优秀保护基地10个、先进保护单位10个、非遗年度人物10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216名,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集中宣传展示活动1次,举办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班1期。通过集中开展非遗项目产品展示和举办全区非遗传统技艺大赛等活动,进一步提高非遗传承人的技艺水平,推动非遗市场化转化,提高传承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非遗传承人群满意率达到90%,非遗保护与传承活动受益公众满意率达到90%,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3.文物保护与征集项目。实施2个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对全区104名长城看护员每人每月400元补助,补助1个世界文化遗产申遗项目,征集文物657 件(组),对10个博物馆纪念馆给予免费开放补助,有效提升重点文物保护水平和免费开放。通过对项目验收,合格率、项目档案资料完整率达到90%以上,文物安全事故发生率小于≤0.5%,公众对文物保护意识和满意度,均达到90%,全部完成预期目标。
4.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川区250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功能提升项目、举办“迎新春”群众书法绘画摄影比赛、第十七届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等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和开展公共文化机构功能融合试点项目均完成100%,扶持各类农村文化示范点项目完成90%,支持宁夏图书馆武警总队分馆完成80%,宁夏民研所民间文化数字化保护项目完成75%。通过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全区群众文化活动日益丰富,基层文化设施网络条件显著改善,服务群众能力明显提升,有效保障了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促进了群众文明素质的提升。群众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完成了预期目标。
5.乡镇(街道)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项目。全区245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实行免费开放服务,文化场馆(站)免费进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免费提供。各地利用免费开放服务资金,广泛开展读书看报、亲子阅读、展览展示、文艺演出、业务培训、数字化体验等丰富的服务活动,有效保障了全区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极大增强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6.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项目。主要对旅游道路标识牌、旅游厕所和标牌建设、全域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文化旅游与教育、体育、交通、康养融合发展新业态、“两晒一促”、文化和旅游宣传活动等项目给予补助;对新评定星级旅游饭店、新评定4A级景区、五星级乡村旅游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市县、创建成功全域旅游示范区市县给予以奖代补;组织实施落地旅游欢迎短信、旅游商品研发推广、智慧文旅信息化建设、文化和旅游人才培训、旅游统计、文化旅游规划及专题研究等20多个项目。为进一步加快全域旅游创建步伐,拓展文化旅游宣传渠道,提升我区文化旅游品牌形象,扩大宁夏文化旅游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来宁游客和旅游收入双提升。
7.全域旅游宣传促销项目。一是通过中央电视台宁夏文化旅游形象广告宣传、“三区三省”一体化宣传、宁夏室内外广告宣传、宁夏广播电视台综合宣传、中央媒体综合宣传、宁夏地方媒体综合宣传、5G短视频大赛、《文旅宁夏》杂志共8个版块投放宣传广告。在第一时间让全国游客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专业杂志、视频直播等平台以最直观、最直接的方式了解宁夏、认识宁夏、爱上宁夏、来宁夏给心灵放个假,进一步提高了我区文旅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以及影响力。二是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分别赴华东五市、广东地区、川渝地区围绕“塞上江南 神奇宁夏”文旅品牌进行宣传推介,为积极撬动周边自驾游市场;组织参加了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及海南世界休闲旅游博览会等国内重点展会活动。在全国范围内起到了宣传宁夏旅游形象、展示宁夏文旅资源的良好效果。组织了“烽火长城”千车万人自驾游大会及仰望星空系列活动,围绕冬季旅游和银西高铁开通,组织开展宁夏文化旅游资源推介。三是实施境外宣传促销,先后启动实施了香港市场宣传推广项目、台湾市场宣传推广项目、东南亚市场宣传推广项目,通过境外广告投放任务3批次,线上线下推广活动5次,境外营销中心设立1家,完成对外交流与营销推广相关内容建设3项,征集、设计了一批宁夏旅游外宣品,举办入境游精品线路设计大赛活动、筹拍宁夏文化旅游境外宣传形象片等优选营销方式、优化推介手段,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广告营销与事件营销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境外旅游营销的精准度。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区各类文旅促销团组无法外出的情况下,我厅积极开展了线上网络推广,力争以线上弥补线下,云端推动终端,保持宁夏文化旅游宣传热度不减。项目完成率90%。项目实施总体质量情况较好。
8.文化和旅游行业管理项目.完成智慧文旅体系监测平台信息化运行维护管理、机关办公楼信息化软件更新等维修维护;行业市场行政许可、行业法规制定、服务质量提升、规范行业标准化工作、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业技能人才选拔比赛活动;专家咨询、项目论证评审、景区评定专家评审、项目绩效评价;文化和旅游行业监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学习交流和文化旅游统计数据采集等行业发展协调、服务等综合性事务,保障了文化和旅游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9.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专项资金(财政代编项目)。主要用于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目前正在实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明长城横城至花马池(盐池段)文化旅游廊道(道路部分)73.8公里,打通水洞沟至花马池长城文化旅游线路,有效带动了银川市、盐池县区域经济协同快速发展;改善长城沿线周边道路环境,开工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8个,进一步完善7个县(区)长城重点段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有效带动长城周边旅游景区、生态农业等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快速发展。支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5个,六盘山红色长征旅游区研学基地、将台堡红军长征会师纪念园游客中心和将台堡红军寨红色旅游培训基地三期基础设施建设、乔家渠长征驿站、小岔沟毛泽东长征营地建设、同心县西征纪念园提升项目,此项资金全部分配下达到市县,由于受疫情影响项目前期规划、立项、评审等工作量大,程序复杂,工程开工较晚,故资金执行进度低。尚未发挥效益。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区接待国内外游客3429.54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99.07亿元,分别恢复到上年85.5%和58.54%。其中,全年接待国内游客3428.43万人次,恢复至上年同期的85.74%;实现国内旅游收入198.80亿元,恢复至上年同期的59.24%。
(二)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
三、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审工作的通知》(宁财(绩)发〔2020〕326号)精神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由项目管理处室和直属单位,分别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产出和效益情况等进行绩效自评,同时填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安排我厅自治区本级预算项目53个,其中厅本级11个。列入绩效自评项目个数54个,其中厅本级12个(自评项目比部门预算安排项目增加1个中央三区文化人才项目)。自评资金增加财政代编预算7000万元,中央三区文化人才324万元。项目列入绩效自评达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绩效指标自评分均在90分以上,同时形成书面绩效自评报告,按时保质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一是受疫情影响,分配市、县(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项目资金,由于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部分项目开展较晚,实施进展较慢,未能及时全部完成计划目标任务。二是部分预算项目无法实施。2020年全球旅游遭受新冠肺炎疫情重创,文化和旅游部1月24日宣布入境旅游暂停。预算中邀请重点客源市场旅行商采风踩线、“请进来”、“走出去”相关活动因公出国活动无法实施。三是部分项目效益指标无法完成。因跨省旅游放开时间晚,入境旅游业务和因公出国暂停,2020年全区旅游收入增长率、旅游人次增长率、境外游客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增长都无法完成。
下一步,我厅将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督促各地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完成项目建设及资金支付。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是针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相关地区、单位进行整改。二是把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适度调整项目资金、优先考虑备选项目的重要依据。三是拟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务网站将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示。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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