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自治区司法厅 财政厅印发〈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办法〉的通知》等精神,因工作需要,我厅于近期组织开展了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经综合评估,拟聘任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担任我厅法律顾问单位,现予公告,公告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9日18时。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厅政策法规处反映。
联系电话:0951-6041674。
通讯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5号709室。
特此公告。
宁夏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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