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全国等级旅游民宿申报与复核工作指南(试行)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6.04.21

为做好旅游民宿等级申报与复核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全国甲乙级旅游民宿申报

(一)各地申报的甲乙级旅游民宿,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二是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米;三是省级初审符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规定的甲乙级旅游民宿条件。

(二)各地申报的旅游民宿应提交:市级等级旅游民宿评定机构推荐报告,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申请报告,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性用房房屋安全鉴定、营业前消防检查意见书等相关证照材料。

(三)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旅游民宿”模块(https://homestay.mr.mct.gov.cn/user/login)上传。根据《工作导则》,通过审核的旅游民宿,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将在现场检查阶段由评定专家核对。

(四)各地级市要严格审查拟推荐申报等级的旅游民宿相关证照,确保推荐对象符合申报条件。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适时开展省级初审,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

二、全国甲乙级旅游民宿复核

(一)复核工作程序按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实施工作导则》执行。复核对象为本年度评定满三年的全国甲乙级旅游民宿。

(二)复核工作采取线上证照检查和现场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全面检查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处于有效期;现场实地抽查由文化和旅游部具体确定。

(三)相关证照证明电子版及时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旅游民宿”模块更新上传。

附件:1.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国标发布版).pdf

      2.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实施工作导则》的通知.pdf

      3.全国旅游民宿等级评定申请报告(2023版).doc

      4.基本要求检查表.doc

      5.基本要求评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