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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报2026年度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4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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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厅属有关单位,各有关院校,各国有文艺院团、民营文艺表演团体:

为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扎实推进文化强区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文化产品,以优秀作品推进戏剧振兴、彰显文化自信、赋能经济社会发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开展2026年度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扶持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一)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

(二)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包括小戏曲、独幕剧、小话剧、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单乐章管弦乐、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短篇、小品、木偶小剧、皮影小戏、杂技、魔术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节目。

(三)重点传统(经典保留)剧目复排。包括戏曲、歌剧、舞剧、交响乐、音乐(歌舞)剧、儿童剧等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对文艺院团发展、艺术人才培养和地域文化影响有促进作用的精品剧目。

二、申报重点

本年度申报项目须紧扣时代主题、扎根宁夏大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挖掘黄河文化、红色文化、民族团结进步文化的精神内核与时代价值,力求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现实题材与创新表达相融合。

(一)一首歌唱响宁夏,打造“听得见”的文化名片。深入挖掘宁夏的“声音符号”,融合宁夏花儿、口弦等非遗元素,创作旋律优美、易于传唱的音乐作品,让听众能联想到宁夏,让歌曲成为流动的风景,提升宁夏的听觉辨识度。

(二)一支舞跃动宁夏,呈现“看得见”的动感画卷。依托宁夏丰富独特的舞蹈语汇,运用现代舞美科技手段,创作具有鲜明宁夏辨识度和艺术感染力的舞蹈作品,通过肢体语言展现宁夏文化之美,提升宁夏文化影响。

(三)一部剧讲好宁夏,抒写“记得住”的奋斗诗篇。以新时代党领导宁夏各族群众的伟大奋斗为蓝本,创作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戏剧作品,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打造标志性宁夏文化新IP。

三、申报时间

本项目从2026年3月24日起开始申报,至2026年4月20日截止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以法人单位为主体。应为在我区登记注册,从事艺术创作演出的机构、单位,并具有稳定的创作演出团队。

(二)项目申报主体须保证对作品依法享有完整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若申报作品存在涉及版权问题的,由选送单位和创作者自行协调解决,所涉法律责任由申报者自行承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已获得自治区舞台艺术创作工程立项资助的项目,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项验收资料和申请的,其项目主体不能再获得同一项目类型的资助。

(四)每个法人单位可申报大型舞台艺术作品1个,小型舞台艺术作品3个,重点传统(经典保留)剧目复排项目2个。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和重点传统(经典保留)剧目复排项目,须提供《2026年度自治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完整剧本、乐谱、艺术构思、舞美设计图或草图(纸质版一式三份,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剧本论证会记录(至少一次,纸质版一式三份);新创作品可提供能够较好反映主题内容、故事结构和艺术呈现的部分舞蹈、节目编排视频,已进行演出需修改提升的项目提供完整剧目视频(U盘一式一份)。

项目申报主体须在申报前征得作品主创人员同意,并提交授权申报协议书,且项目负责人应为作品主创人员。外请主创人员,须提交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

申报项目为改编、移植或复排提升的,须提交作品原著和作品的改编权授权协议书等相关授权文件。

(二)申报主体须提供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在《申报书》中一并装订)。

(三)作品涉及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民族和宗教题材的,须提供市级以上党委宣传部门的审读意见(纸质1份)。

(四)申报材料应于2026年4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xwhtysc@126.com。

六、工作要求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加强创作项目全过程跟踪指导与监督评估,确保推荐作品政治方向正确、艺术水准过硬,按照既定时序、预期目标高质量完成。提倡节俭务实、面向基层的创作导向,反对片面追求“大场面”“高成本”“大制作”。探索建立主创人员版税制取酬模式,将主创收益与剧目演出场次、社会效益挂钩,推动形成多演出、常演出的良性循环,激发创作活力和市场生命力。被确定扶持的项目,申报主体须在10日内制定“一剧一策”的创排演出方案,并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备案。

联 系 人:张欢

联系电话:0951-6039632

通信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5号

附件:2026年度自治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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