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文化旅游局,各高校,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直属有关单位,自治区文联及各协会:
按照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工作有关安排,现就开展2025年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艺术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艺术学年度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综合研究和应用研究。自立项之日起,基础研究项目须在3年内完成,综合研究项目须在2年内完成,应用研究项目须在15个月内完成。
二、选题要求
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工作部署、加快建设新时代文化强区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可以从《课题指南》所规定范围设计具体题目,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和学术积累自拟题目,课题名称表述须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不加副标题。对于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三、申报条件
1.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科学艺术学工作者均可申报;
2.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承担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9周岁(1986年9月1日后出生);以博士身份申报必须明确毕业时间。
3.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自治区社科规划(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每个课题组成员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自治区社科规划(艺术学)项目申请;在研省部级以上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自治区社科规划(艺术学)项目申请。
4.正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的人员,不得申报新的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5年9月1日前),作为课题组成员也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申请。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或主持人回避前述2—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6.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省部级(含本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个项目。
7.凡以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未注明联系和区别的,取消申报资格。
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
9.立项后凡以宁夏回族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艺术学)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10.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5年9月1日之前)。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11.项目申请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12.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销项目并通报批评。
13.凡申报自治区社科年度项目、教育学项目,不得申报本年度艺术学项目。
四、申报时间安排
2025年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艺术学)实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8月20日零时至9月5日18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服务管理平台(http://45.253.62.7:8086/menu.jsp)的“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同时提交纸质版《申请书》1份、《课题论证活页》6份,并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完全一致。
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
五、工作要求
1.自治区主要教学、科研管理部门要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各申报受理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细致做好资格审核和内容审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的。
(2)选题不符合本通知选题要求,没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往年申请书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线上线下申请书不一致,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以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但未注明联系与区别的。
(3)未按照《申请书》要求填写的;在《课题论证活页》中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资料的;
(4)申请人主持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项目近5年曾被撤项、近3年曾被终止处理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我办通报批评的。
3.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1份和《课题论证活页》一式6份;(2)电子版的《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3)本单位的申报汇总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书、活页均采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自治区社科规划办。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4.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按规定做好申报信息审核工作,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同时要填写2025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艺术学)申报汇总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将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交报送我办。责任单位务必于9月15日18时前完成线上审核,9月1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宁夏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雯雅 13649511217
附 件:1.2025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艺术学)课题指南.docx
2.2025年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艺术学)申报汇总表.docx
宁夏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