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2025年5月15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区直5家国有文艺院团2023年度社会效益综合情况进行了考核评议。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1.宁夏演艺集团话剧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90分,建议考核等次为“优秀 ”。
2.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宁夏演艺集团歌舞剧院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建议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3.宁夏演艺集团杂技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90分,建议考核等次为“ 优秀”。
4.宁夏演艺集团秦腔剧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95分,建议考核等次为“ 优秀 ”。
5.宁夏演艺集团京剧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96分,建议考核等次为“ 优秀 ”。
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至25日(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或问题线索,请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反映。
联系人:李国琴 联系电话:0951-6025675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