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
“送戏下乡”惠民文艺演出是自治区政府每年确定的民生实事,是丰富基层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2024年,全区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周密组织、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了年度演出任务。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区各级各类艺术表演团体投身“送戏下乡”工作的积极性,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送戏下乡”惠民文艺演出的通知》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送戏下乡”惠民演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研究,拟对以下18家单位给予经费奖补。
一等次4个,每单位奖补9.5万元,合计38万元;
彭阳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大武口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西吉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二等次8家,每单位奖补7万元,合计56万元;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永宁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吴忠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青铜峡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中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三等次6家,每单位奖补5万元,合计30万元。
兴庆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金凤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石嘴山市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惠农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盐池文化旅游广电局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至2月19日(7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或问题线索,请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反映。
联系人:李国琴 联系电话:0951—6025675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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