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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5年“非遗贺新春——我的家乡年”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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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4日,“春节——中国人庆祝传统新年的社会实践”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2025年“非遗贺新春——我的家乡年”短视频征集展播活动。现将相关安排予以公告: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月7日至2月23日。

二、活动内容

在新媒体平台开设短视频、社交互动话题,设置“在宁夏·非遗过大年”“非遗”“春节”“年俗”“年味”等检索关键词,面向全社会征集传播宁夏春节、宁夏非遗等题材的网络短视频。其中优秀的短视频将向文化和旅游部宣传平台、区内外媒体及新媒体平台推送展播,让广大群众感受宁夏浓厚的年味。评选30部优秀短视频,给予创作补助。

三、短视频要求

(一)价值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短视频内容。以宁夏范围内年俗年味、非遗、春节故事、春节活动等为题材,自主创作。

(三)创作创意。视频富有创意,兼具知识性、艺术性,充满年俗味、具有吸引力,符合新媒体传播规律。

(四)网络传播。短视频需及时发布在新媒体平台(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视频号、腾讯视频、百度视频、哔哩哔哩),发布时需加挂话题“#在宁夏·非遗过大年”“#非遗贺新春”“#宁夏非遗”,发布后传播力明显。

(五)技术要求。短视频源格式为MP4或MOV,时长为3-5分钟或1分钟以内,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画面稳定、音质清晰、色彩自然、字幕一致、剪辑流畅。

(六)版权要求。短视频为自主创作,无版权争议。

四、优秀短视频评选

(一)奖项设置。综合评选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予以公示公告并给予创作补助。

(二)评分规则。对符合价值观念和版权要求的作品进行综合评审,总分100分(短视频内容20分,创作创意20分,网络传播40分,技术要求20分)。其中,网络传播以参评短视频在活动有效时间内发布,在指定新媒体平台有效传播情况为评分依据,有效传播量=该账号原发参评短视频的点赞量+收藏量+转发量,网络传播得分=(本短视频有效播放量/参评短视频中最高有效播放量)×100%×40分,传播量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3日24时。

五、报送方式

短视频制作完成并上线后,请将短视频源文件、电子版报名表、签字PDF扫描版压缩打包,命名为“姓名+手机号”,及时发送至电子邮箱nxdnkj@126.com。以单位名义制作的短视频,需在报名表上加盖公章。主办方将及时选送推荐展播。

联 系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李树庆

联系电话:0951-6721090,18995086007

附件:2025年“非遗贺新春——我的家乡年”短视频征集展播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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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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