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文化和旅游局、宁夏美术馆: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2024—2025年度国家美术典藏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旅艺发〔2024〕76号)要求,现就我区积极参加2024—2025年度国家美术典藏作品征集和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从事美术创作的作者均可申报,每位作者限报1件/组作品。
(二)申报作品应以2012年以来创作的美术作品为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综合材料绘画、设计及工艺美术作品等类型。设计及工艺美术申报作品须提供作品全套草图、设计稿和成品。
(三)申报作品如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党史、军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上的重大事件,敏感民族宗教问题等相关内容,须提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征求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意见后申报。
(四)申报作品著作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五)入选作者同意将入选作品无偿捐赠给相关收藏单位。
二、遴选标准
(一)创作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聚焦现实,生动展现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展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成就;聚焦历史,以丹青之韵彰显中华文化魅力;聚焦人民,展现亿万人民的共同奋斗和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全民族文明程度。
(二)艺术质量良好,创新特点突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在创作理念、创作手法、创作方式上具有创新性,体现当代中国美术创作的水平和面貌。
(三)满足收藏需求,具有收藏价值。作品的历史、文化价值较高,地域文化特色鲜明,对于丰富国家美术财富、完善美术收藏体系具有一定价值。
三、实施步骤
2024—2025年度国家美术典藏作品我区申报工作采取文旅部门推荐和社会征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推荐方式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我区推荐申报工作,具体由宁夏美术馆(宁夏书画院)组织实施。
1.个人申报。请有意向参加收藏计划的区内艺术家于2024年12月1日前将作品图片和作品申报表邮寄或送至宁夏美术馆,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hhyhope@126.com。
具体要求:
(1)作品原则上装框后的尺寸不超过300×300cm、雕塑、设计及工艺美术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请各位艺术家斟酌参与作品的尺寸大小。
(2)作品图片须打印在硬质A4纸上,正面除作品图片以外不得包含其他内容,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作品名称、尺寸(高×宽cm)、材质、创作时间等基本信息。作品图片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2.组织评审。由宁夏美术馆(书画院)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以入选国家级、省部级重要创作及展览项目的作品为主,不超过30件,直接进入国家美术典藏计划的复评环节。
3.公示推荐。评审结果将会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及宁夏美术馆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组织程序上报文化和旅游部。
4.作品邮寄。通过评审的艺术作品,须由艺术家将作品原件寄往或送至宁夏美术馆,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具体要求:
(1)绘画作品须装裱、装框,原则上装框后尺寸不超过300×300cm。
(2)雕塑、设计及工艺美术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千克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
(二)社会征集方式
凡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均可由作者本人直接向项目办公室申报,经过初评、复评、终评环节由专家委员会确定拟入收藏作品。项目办公室联系方式:中国美术馆展览部 魏思明, 010-84033472;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一号中国美术馆,邮编:100010。具体要求见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网站。
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wysy/202410/t20241030_955964.html。
联系人:宁夏美术馆收藏与展示部 陈曦 18209510895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团结路8号宁夏美术馆
附件:2024—2025年度国家美术典藏计划作品申报表.doc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