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资格证遗失补办需提交材料
1.导游应先向所在旅行社或行业协会报告,由旅行社或行业协会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出具遗失补办的情况说明。
2.在省级日报刊登遗失声明。
3.填写《导游资格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
4.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1寸彩照2张(白底)。
新增导游资格信息需提交材料
1.导游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或姓名信息变更的,需提交户口本相应页或公安部门变更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导游资格证扫描件(如果资格证遗失,先按遗失补领办理证件)。
3.其他证明材料。
修改导游资格信息需提交材料
1.导游身份证扫描件(身份证或姓名信息变更的,需提交户口本相应页或公安部门变更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导游资格证扫描件(如果资格证遗失,先按遗失补领办理证件)。
3.导游等级证书扫描件(申请变更导游等级时需提供;如果遗失,先按遗失补领办理证件)。
联系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联系电话:0951-6852071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5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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