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2024年4月16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区直5家国有文艺院团2023年度社会效益综合情况进行了考核评议。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1.宁夏演艺集团歌舞剧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97.25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2.宁夏演艺集团秦腔剧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96.5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3.宁夏演艺集团话剧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95.75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4.宁夏演艺集团杂技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94.25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5.宁夏演艺集团京剧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93.75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28日(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或问题线索,请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反映。
联系人:徐艳 联系电话:0951-6025675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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