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宁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形象标识征集公告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04.0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创新我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运行与管理,把宁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打造成惠民服务的新场景、文化传承的新平台,宁夏文化和旅游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宁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形象标识。

一、征集方式

通过宁夏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二、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30日

评选时间: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10日

公布时间:2024年5月中旬

三、征集要求

(一)作品要求主题突出、内容积极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体现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深刻内涵,表达新时代的价值追求。

(二)作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展现宁夏地方文化特色,表达宁夏历史人文情怀,创意新颖,识别性强,富有时代气息,可应用于各类背景场景布置和宣传印刷品。

(三)作品须为原创,符合《商标法》要求,不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可为图形、图文等组合,如配有文字,请合理选择字体、字形、颜色,与形象标识有机结合。标识设计以A4幅面绘制,提交JPG格式效果图,图片分辨率在600×600dpi以上。每件作品须附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对标识的含义、设计思路、设计理念进行阐述。

四、作品评选

(一)投稿结束后,主办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获奖作品。获奖结果将通过宁夏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公开发布。

(二)本次活动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三)获奖作品的单位和个人须提供完整、高清原始文件,并协助主办单位进一步完善其提供的图稿,否则视为放弃获奖资格。

五、报名方式

投稿单位和个人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hewenchu2009@126.com,并注明“宁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投稿(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旭东(13309523293)。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

(二)凡获奖作品,其著作权、使用权、再创作权和传播权等相关权益全部归宁夏文化和旅游厅所有,不再另付稿酬。

(三)提交作品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资料。

(四)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宁夏文化和旅游厅所有,投稿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内容。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2日

  

附件

宁夏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形象标识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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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比例、颜色等


文字说明(标识含义、设计思路、设计理念,200字以内)


版权声明

本次征集活动中的获奖作品,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之作品,其相关知识产权一次性永久归主办单位所有。本人承诺不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签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