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
“送戏下乡”惠民文艺演出是自治区政府每年确定的民生实事,是丰富基层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2023年,全区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周密组织、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了年度演出任务。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区各级各类艺术表演团体投身“送戏下乡”工作的积极性,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送戏下乡”惠民文艺演出的通知》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送戏下乡”惠民演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会议研究,拟对以下15家单位给予经费奖补。
一等次5个,每单位奖补10万元,合计50万元;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贺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泾源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大武口区文化旅游广电局
青铜峡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二等次5家,每单位奖补8.4万元,合计42万元;
吴忠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固原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永宁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西吉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红寺堡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三等次5家,每单位奖补6.4万元,合计32万元。
隆德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西夏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利通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海原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同心县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3月7日(7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或问题线索,请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反映。
联系人:徐艳 联系电话:0951—6025675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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