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通知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6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字体【, ,

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厅属有关单位,各有关院校,宁夏演艺集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全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艺术创作规划》,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组织实施2024年度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现将有关扶持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一)大型舞台艺术作品。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

(二)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包括小戏曲、独幕剧、小话剧、小歌剧、小舞剧、音乐(含单乐章管弦乐、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乐小合奏、歌曲、合唱)、舞蹈(含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曲艺短篇、小品、木偶小剧、皮影小戏、杂技、魔术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节目。

(三)重点传统(经典保留)剧目复排。包括戏曲戏剧、歌剧、舞剧、交响乐、音乐(歌舞)剧、儿童剧等大型舞台精品剧目。

二、作品内容

(一)作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重大时间节点、重大发展战略、重大历史事件、重要精神财富等,树立多维度选题理念。

(二)作品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旅融合趋势,提振人民精气神,注重展现进入新时代以来,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奋进新征程的伟大成就和史诗历程。

(三)作品要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聚焦新时代美丽新宁夏建设中涌现的模范人物和感人事迹。

(四)作品要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讲好宁夏民族团结进步的动人故事,着力构筑新时代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以法人单位为主体。应为在我区登记注册,从事舞台艺术创作演出的机构、单位,并具有稳定的创作演出团队。

(二)项目申报主体须保证对作品依法享有完整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若申报作品存在涉及版权问题的,由选送单位和创作者自行协调解决,所涉法律责任由申报者自行承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已获得自治区舞台艺术创作工程立项资助的项目,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结项验收资料和申请的,其项目主体不能再获得同一项目类型的资助。

四、申报时间

本项目从2024年1月29日起开始申报,至2024年3月20日截止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扶持项目,须提供《2024年度自治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十份,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完整剧本、乐谱、艺术构思、舞美设计图或草图(纸质版一式十份,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剧本论证会记录(至少一次,纸质版一式十份);新创作品还可以提供能够较好反映主题内容、故事结构和艺术呈现的部分舞蹈、节目编排视频,已进行演出需修改提升的项目提供完整剧目视频(U盘一式一份)。

(二)申报主体须提供同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在《申报书》中一并装订);

(三)作品涉及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民族和宗教题材的,须提供市级以上党委宣传部门的审核意见(纸质1份)。

六、申报程序

(一)每个法人单位可申报大型舞台艺术作品1个,小型舞台艺术作品3个,重点传统(经典保留)剧目复排项目2个。

(二)各市文化和旅游局要严把关口,组织好所属院团和相关单位、机构做好申报工作,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审核后,统一将推荐作品资料报送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直属单位、宁夏演艺集团和各有关院校,可直接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申报。

(三)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3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xwhtysc@126.com。

七、监督验收

(一)扶持作品实行首演(发)报告制。申报单位应当于作品创作完成后,首次演出、发布前,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报告,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安排专家和工作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二)扶持作品实行结项验收制。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12月1日前,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形成《自治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项目总结报告》,申请结项验收。

(三)需延期项目,必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申请延期不得超过2次,延期时长总计不得超过1年。经批准延期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完成的,项目主体不得申报新的资助项目。

(四)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组成结项验收专家组,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对扶持作品成果、扶持资金执行情况等进行结项验收,并出具《自治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项目验收报告》。

八、其他

各市、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全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作,把项目申报作为年度重点任务、作为推动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研判和把握创作重点、理顺和找准优势特色,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全力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推动我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持续繁荣发展。

联 系 人:张欢

联系电话:0951-6039632  15349680387

通信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5号  750004

  

附件:2024年度自治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项目申报书.doc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闭页面 】 【 打印 】

天气查询 版权声明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技术支持:宁夏文化和旅游厅信息中心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东路375号     投诉电话:0951-12345    6720808(网站维护)    政务邮箱:nxwhhlyt@163.com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Copyright © 2018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16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59     宁ICP备19000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