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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7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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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丰富优质旅游供给,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发挥好旅游业推动经济发展重要作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36号)精神和自治区领导批示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起草了《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于12月20日(星期三)前将意见建议反馈我厅,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李国琴

联系电话:0951-6150654  

邮    箱:nxwlt505@163.com

  

  

  

  

                           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抓工作机制办公室(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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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36号)和自治区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丰富优质旅游供给,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实施“八大专项行动”,助推旅游消费全面升级,构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旅游业体系,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宁夏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2.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旅游业由全面复苏向高质量发展跃升,全区旅游接待人次达到8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700亿元,旅游总收入占GDP比重超过10%。通过持续努力,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旅游景区和度假区,促进旅游消费提档升级,新产品、新业态、新场景持续涌现,要素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显著提升,“塞上江南·星星故乡”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将我区打造为黄河文化传承彰显区、世界葡萄酒旅游目的地和高质量全域旅游示范区。

二、实施“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行动

3.深度发展黄河旅游。实施黄河文化、星星故乡等“六大”品牌培育打造行动。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构建“一轴一廊、一核三区”的“全景图”。大力开发黄河主题文化体验产品、乡村旅游产品、旅游演艺产品, 推进精品民宿、研学旅行、自驾营地等特色旅游项目建设, 发展黄河文化旅游新产品新业态。(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宁夏农垦集团、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宁夏演艺集团,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4.创新发展红色旅游。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要节点建设。打造红色旅游村镇,培育红色主题旅游演艺产品。鼓励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红色旅游景区作为培训基地,评选一批红色研学精品课程和实践教育基地。举办全区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重走长征路”徒步大赛等活动。(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教育厅、党史研究室、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宁夏演艺集团,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5.联动发展体育旅游。以“跟着赛事去旅行”为主题,支持举办“丝绸之路”银川马拉松赛、贺兰山汽车越野嘉年华、全国大漠健身运动大赛等重大体育旅游赛事,发布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开展体育旅游装备用品交易博览会等促消费活动。完善体育旅游设施,支持滑雪场等户外运动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性创建。(责任单位:体育局、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6.持续发展生态旅游。坚持依法依规利用自然资源,科学规划布局,强化集约利用,统筹资源开发,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和星空等特色“文章”。加快打造贺兰山东麓世界级葡萄酒旅游目的地,支持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大力开发以黄河岸线、湖泊、湿地公园为重点的沿线、周边、水上旅游资源和产品。支持六盘山、贺兰山森林公园提档升级和旅游度假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农文旅产业融合的田园综合体。积极发展沙漠探险、科普研学等业态。创新开发“星空”主题研学、探秘、观测、摄影等系列旅游产品。支持举办生态旅游活动。(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宁夏农垦集团、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7.提升发展乡村旅游。实施乡村旅游“六大”提档升级工程。丰富开展乡村旅游节、农民丰收节等活动。支持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建设。创建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到2025年,推出50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建成10个旅游民宿集聚区、20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培育1000个乡村旅游运营主体。(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宁夏农垦集团、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8.全力发展康养度假旅游。推动文化旅游与枸杞、葡萄酒等产业融合。支持漫葡小镇、图兰朵小镇、六盘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康养项目提档升级。完善重点景区、度假区等休闲度假设施,开发山地、滨水、乡村等专项度假产品。到2025年,争取创建1个国家级、8个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林业和草原局、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9.大力发展城市旅游。实施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性建筑和城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工程。支持银川市花博园-览山公园-阅海湖文旅一体化、石嘴山市工业遗址旅游、吴忠市牛家坊民俗文化村配套、中卫市历史文化街区文旅融合发展等重大项目。到2025年,争取创建4个国家级、18个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0.着力激活淡季旅游。鼓励开发冰雪旅游、温泉度假、民俗体验等冬季旅游产品,支持举办冬春节庆民俗旅游主题活动和冰雪体育赛事活动。加大对滑雪场、温泉度假区、民俗主题景区街区等冬季旅游运营主体的政策奖补力度,鼓励冬季旅游新产品、新场景、新业态开发。(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旅游消费需求提振专项行动

11.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支持银川市、吴忠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培育6个自治区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区。依托OTA平台,打造自治区级文旅消费平台。提升公共文化体育场馆服务供给,合理设置旅游咨询、餐饮、文创销售等旅游接待设施。优化博物馆、美术馆等讲解服务供给。(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体育局、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2.完善消费惠民政策。引导旅游景区、度假区等推出门票减免、淡旺季票价、酒店民宿折扣等消费惠民政策。鼓励对特殊群体实行免门票优惠,探索实行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开展“百城百区”金融支持文旅消费行动计划、“信易游”活动和信用经济试点建设。将航空出行纳入文旅、商务消费券发放范围。围绕四季主题和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举办区市县三级联动、企业、电商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参与的农商文旅促消费活动。(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宁夏旅游投资集团、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3.调整优化景区管理。完善预约措施,简化预约程序,科学设置线上、线下购票预约渠道。推行景区保留人工窗口,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人群提供购票预约服务。通过延长景区开放时间、增加弹性供给等措施,提升旺季景区接待能力。(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4.有序发展夜间经济。申报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鼓励各地创新夜间文旅消费场景,支持举办艺术节、灯会、特色集市等夜间文旅主题活动。到2025年,争取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1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6个、自治区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5个。(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5.打造旅游精品线路。开展“宁夏二十一景”主题线路推广。推出若干条文物主题游径和博物馆、非遗主题线路。打造“一程多站”自驾游产品和精品线路。推广一批特色定制化和自助游半自助游线路产品。(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外办、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6.促进区域合作联动。实施黄河“几字湾”文旅区域合作计划,推行“西北旅游一卡通”。持续深化飞机直飞、高铁直达城市营销,联合推进跨省级旅游专列。打造闽宁双向合作旅游产品,举办沙坡头金蛙国际艺术节。(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四、实施入境入宁旅游专项行动

17.实施入境旅游促进计划。主动融入“你好!中国”国家旅游形象体系,加强与世界旅游联盟、全球葡萄酒旅游组织等国际性组织的对话沟通,重点打造国际沙漠旅游目的地和世界级葡萄酒文化旅游目的地。举办宁夏文旅香港推广周、“中国故事·紫色梦想”“云秀宁夏”海外推广等活动。办好中阿旅行商大会、全国旅行商大会。开展采风踩线活动,策划推出入境游精品线路。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增加主要客源国航班,加密银川-香港直飞航班。(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外办、商务厅、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口岸办、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8.完善入境旅游服务。提升外籍游客和港澳台居民持有效证件预订景区门票、购买车(船)票、在旅馆办理住宿登记的便利化水平。加强导游及景区、酒店等服务人员外语培训,完善景区、机场、车站、酒店等场所的中英文标识及导览设施。提高入境游客使用境外银行卡及各类电子支付方式便捷程度以及外币兑换便利性。(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宁夏海关、外办、口岸办、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分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铁路办事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19.聚力实施“引客入宁”。重点针对旅游新趋势新动态,修订完善《“引客入宁”以奖代补管理办法》,打好“引客入宁”奖补措施、宣传营销等利好政策“组合拳”。发放宁夏自驾旅游护照和航空旅游护照。(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商务厅、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铁路办事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0.创新主题节庆营销。办好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节等活动。持续提升中国旅游日、星空旅游大会等节会品牌影响力,推出一批旅游公益广告和书籍、影视、动漫赋能旅游特色案例。联合各地举办“两晒一促”、吴忠早茶美食文化节、“青春漠漠搭”沙漠营地消费季等特色活动。(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1.加强宣传推广。加大与中央主要媒体合作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多平台全方位展示宁夏旅游新形象。积极参与“旅游中国·美好生活”“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文化主题旅游推广活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旅游基础设施升级专项行动

22.升级景区基础设施。实施“宁夏二十一景”创新升级工程,推动景区设施设备更新换代、产品创新和项目升级。提升改造景区道路、观景平台、标识系统和水电路管网等基础设施。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残联,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3.提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支持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点标志标牌,提升咨询导览、休闲购物等综合服务功能。鼓励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和文化创意市集建设。稳步推进公交直达城市周边景区景点,开行机场、高铁站直达专线。修订《旅游厕所管理办法》,提高电子地图标注率。(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4.健全自驾游服务设施。制定风景道、旅游骑行道、旅游步道建设标准, 完善道路主体、路侧游憩服务设施和景观环境建设。完善道路指引、景观解说标识等旅游标识体系。开发房车旅游产品, 建设专业化、主题化房车营地。鼓励驿站、营地等实行品牌化、连锁化经营。(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体育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六、实施数字赋能旅游专项行动

25.完善智慧旅游平台。完善“一码游宁夏”信息服务,扩大消费场所信息采集范围。完善文化和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平台。建立4A级以上景区3D地形模型,推进A级景区线上实景接入。支持智慧旅游市级平台建设。(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交通运输厅、气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6.加快智慧景区建设。发布《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指南》地方标准,评定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推动景区在线预约预订、分时段预约游览、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非接触式服务、智能导游导览等建设。支持景区运用数字技术展示特色文化内涵。(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7.推动旅游科技融合。推动5G、AI、VR等新技术在文化和旅游场景的广泛应用。推动文博场馆数字化发展。实施“宁夏二十一景”元宇宙数字文化和旅游营销服务等项目。实施一批创新性强、成熟度高、技术领先的旅游科技赋能项目。(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七、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28.支持旅行社、星级饭店转型升级。出台《推动旅行社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编制发布服务指南,推进旅行社数字化转型、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落实放宽旅行社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期限等优惠政策。依法支持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厅、宁夏旅游协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29.提高旅游服务水平。推动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及标准化试点建设,制定宣传落实一批地方标准。出台《旅游服务质量奖励办法》,推行“首席质量官”和“标杆服务员”制度。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体验式暗访和市场监管评价。持续推进旅游行业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工作。(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文明办、市场监管厅、宁夏旅游协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0.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六大行动”。健全跨部门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和执法协作机制。建立网络舆情与投诉监控系统,做好舆情正面宣传和负面引导。探索推进地方主导、企业主办先行赔付的机制建立。(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网信办、市场监管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八、实施旅游要素体系支撑专项行动

31.培育特色餐饮住宿品牌。持续举办宁夏美食文化节、非遗美食节等活动,开展宁夏美食主题系列评选及短视频、宣传片宣传推广。重点打造黄河、葡萄酒、大漠星空等主题酒店、品牌民宿,规划建设一批帐篷营地、房车营地。开展星级饭店、绿色饭店和等级民宿评选。培养一批优秀旅游民宿主人和管家。打造贺兰山宿集、六盘山宿集、图兰朵小镇、钻石酒店等新的网红营销品牌。(责任单位: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2.构建“快进慢游”交通网络。推进旅游业与民航业、铁路业融合发展,建立商务、文旅部门与民航、铁路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建设中宁县通用机场和飞行营地。提升高铁接驳功能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自驾游服务和休闲功能。构建旅游“大环线”与若干“小环线”。支持打造一批国家风景道(宁夏段)。建设宜步宜游宜赛的慢行系统。(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银川铁路办事处,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3.提升旅游商品创意水平。鼓励文创产品开发与经营,举办旅游商品创意大赛。持续打造“宁夏好礼”等文创产品,拓展线上线下营销网络,鼓励设立文创产品商店。支持旅游商品生产企业、交易中心和创意园区建设。(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党委宣传部、商务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4.打造多元娱乐业态。积极引进一批高品质的戏剧节、音乐节、艺术节、动漫节、演唱会、艺术展览等,丰富“音乐+旅游”、“演出+旅游”、“展览+旅游”、“赛事+旅游”等业态。支持文艺院团与景区、文旅综合体联手打造品牌文旅演艺项目。支持歌舞演艺、剧本娱乐、夜间书店等文化娱乐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党委宣传部、商务厅、市场监管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九、实施旅游市场主体培育壮大专项行动

35.培育龙头旅游企业。推进国有旅游企业股份制改造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化重点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培育一批旅游细分行业的骨干龙头企业。支持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各市重点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做优,通过股权合作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带动市县旅游业发展。(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宁夏农垦集团、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6.立足产业招大引强。围绕旅游关键领域,推进产业链补链强链延链。遴选优质投融资项目,持续举办投融资大会和项目对接活动。推动央企、外省区国资国企入宁兴业,引进一批促文旅融合和转型升级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7.打造标杆产品项目。实施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文化旅游廊道、贺兰山汽车文化旅游产业综合体、黄河大峡谷基础设施提升、红绿六盘创新提升等一批重点项目。支持吴忠市黄河大峡谷、固原市六盘山红军长征、银川市西夏陵、石嘴山市北武当等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到2025年,争取新增1-2家国家5A级景区。(责任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宁夏旅游投资集团,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十、强化保障体系建设

38.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各级政府推进旅游业发展的主体责任,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建立自治区、市领导挂点联系重点旅游项目机制。发挥监督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对本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定期督查并通报情况。优化旅游统计调查方法,推动部门间数据联通共享。(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抓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9.强化政策保障。用好用活旅游产业用地政策,依法依规保障旅游项目合理用地需求。鼓励利用退出的工业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业,支持利用闲置建筑物、腾退宅基地等建设文旅项目,乡镇国土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优先用于乡村旅游项目和设施。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旅游发展基金等,统筹用好各级财政相关项目资金,支持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旅游产业项目。利用各级各类人才政策,做好旅游人才引进和培养使用。加快宁夏文化和旅游职业学院组建步伐,举办“紫沙龙”文旅企业家交流活动。办好导游资格考试、星级饭店服务技能大赛。(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厅、党委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40.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新发放贷款、展期或续贷等方式支持旅游企业发展。探索开展特许经营权、收费权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担保类贷款业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开发文旅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依托景区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宁夏监管局,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41.强化安全保障。统筹发展与安全,全方位打造旅游业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娱乐场所、旅游行业、公共文化场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方案。加强对大型节庆活动和较高危险性项目的安全管理。强化对剧本娱乐等文娱领域新业态场所的消防管理。(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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