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2023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排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从5月下旬起在全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安全生产二十条具体措施,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方案>的通知》(宁安委〔2023〕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消安委〔2023〕2 号)要求,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突出文旅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景区森林草原防火以及防汛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精准严格执法行动,督促推动文旅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和能力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掌握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按照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推动全区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专项行动排查范围
重点排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公共文化单位;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剧本娱乐、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
三、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文旅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研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1)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抓好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2)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学习自治区专项行动方案,研究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准确把握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时间阶段等,结合本企业实际划定检查重点区域、明确检查重要点部位、制定检查重点内容,各分管负责人要按照既定部署,对标对表组织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
(3)文旅企业要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对查明的重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属地原则向辖区文旅部门报告,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闭环管理。
(4)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关注全国各地安全生产动态,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严防发生同类安全生产事故。
(5)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要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开展1次。
(6)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有效治理“三违”现象,各级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带头检查、监督和纠正“三违”行为,坚决遏制“三违”行为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2.压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1)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从员工行为安全上进行刚性约束,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作业、不可控不冒进,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的每个部门、每道流程、每个岗位。
(2)文旅企业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围绕本次专项行动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定期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发现的重大问题。
(3)文旅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4)文旅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类专家指导服务力量,结合本企业实际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5)文旅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以及隐患排查方式方法等岗位知识,提高一线人员安全制度执行力,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落地见效。
3.加大危险作业风险整治力度
(1)文旅企业要举一反三组织对客运电梯、锅炉以及缆车等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2)文旅企业特别是A级旅游景区要组织开展高空娱乐、网红吊桥、水上运动、户外攀岩等易造成游客人员伤亡的危险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危险安全风险台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4.深化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治理
(1)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特别是A级旅游景区要重点检查景区娱乐项目外包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协议、安全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2)文旅企业要将外包外租等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5.团队游客安全管理情况
重点排查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是否选择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合作商;是否规范旅游包车行为,租车做到“五不租”;是否重视导游安全教育,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提醒游客规范使用安全带;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是否制作安全信息卡。
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A级旅游景区以及剧本娱乐、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是否对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客运素道、大型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开展经常性维护和自查,是否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相关设备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和检验合格证,相关人员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作业相关证书。
7.A级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情况
重点排查A级旅游景区开放是否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并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景区内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经营许可或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景区内临水、临崖等危险地段特别是网红打卡点,是否设置有效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加强对景区内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是否针对汛期,加强对临水、临崖、地质灾害易发地段以及涉水活动的安全管理:是否按规定核定承载量,并按规定制定和实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
8.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管理情况
相关活动是否履行活动报批程序、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特别是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动是否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9.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1)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风险旅游项目景区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
(2)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围绕演练科目,精心策划演练内容,力求演练贴近预案、贴近实战,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确保演练取得实效。
(3)文旅企业要建立演练评估机制,把评估纳入演练筹划、准备、实施、总结的全过程,做到以评促备、以评促战,确保应急预案科学可行。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和推动文旅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专业管理和过程管理,坚决杜绝监管缺位、监管失位。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及时发现并查处文旅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指导服务企业明确整治内容
(1)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补充完善专项整治内容,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并吸取行业内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
(2)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紧扣本次专项行动主题和内容,对本单位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系统部署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辖区文旅行业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务必要将专项行动内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传达到文旅行业内企业单位,指导督促文旅企业落实整治任务,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利用文旅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文旅部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主要内容至少包含:
(1)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
(2)要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文旅部门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的重点学习内容,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文旅部门执法专题培训要进一步明确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执法检查依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以及处罚依据,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
3.深入开展排查整治监管执法
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针对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严格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对文旅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2)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文旅企业,要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暂停营业或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文旅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4)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公开曝光一批、停产整顿一批问题企业,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
(5)要大力实施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对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九综合检查组反馈的154项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百日专项整治、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自建房专项整治等反馈的问题隐患开展“回头看”督导检查,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1)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显存在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部门及文旅企业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通报,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约谈问责。
(3)坚持有案必查,规范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查明原因、认定责任,跟进开展整改情况评估,对责任追究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严肃追责问责。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1)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
(2)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文旅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3)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巩固提升行动,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落实“十项正向激励措施”,推动文旅企业积极创建达标。实施标准化企业动态管理,加强事后抽查验证,对复核不合格的企业撤销称号,取消优惠待遇,杜绝标准化创建成为“一锤子买卖”。
(4)实施重点文旅企业帮扶行动,坚持督帮并举,激发企业内生动力,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解决“查不出、不会改”的问题,指导企业防风险、除隐患。
(三)压紧压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
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1.切实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1)大力实施学习宣传教育行动,各地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重要要求。
(2)要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始终坚持把安全摆在首位、作为前提,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文旅企业准入安全门槛。
(3)要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具体措施,逐条对照检查,发现并补齐本地区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和短板。
(4)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1)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
(2)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定期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理顺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的安全监管职责,坚决杜绝因责任不清导致漏管失控情况发生。
(3)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按照“一竿子插到底”随机暗访抽查要求,带队到各地暗访抽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对辖区重大安全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3.拓展宣传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1)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高标准举办“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切实增强全民风险防范意识。
(2)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在辖区主流媒体开设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事故企业和突出问题隐患曝光力度。
(3)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广泛发动群众游客、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积极举报风险隐患以及“三非”、“三违”、瞒报事故等行为,查实重奖。
4.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基础保障
(1)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涉及到安全生产的投入,要事先预算好、保障好,对重点问题隐患要加大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
(2)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文旅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规范使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3)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督促文旅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4)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更好发挥安全生产专家作用,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帮助重点企业和安全生产条件较差的企业做好应急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
(5)健全市、县(区)两级基层文化旅游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文旅行业安全检查专家,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严格抓好督查督办考核巡查
(1)实施文旅领域巡查督查行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聘请第三方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将联合应急、市场、消防、住建等部门组成专项督导检查组,深入一线开展“一竿子插到底”的随机暗访抽查,及时将巡查督查发现问题隐患反馈属地文旅部门进行督办整改,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各文旅企业的“查、改、督、销”责任。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派出巡查督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实效。
(2)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建立本地区文旅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
(3)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
四、专项行动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和文旅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中旬至5月下旬)。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2023年5月下旬至2023年11月30日)。文旅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对重点地区、重点文旅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阶段(2023年5月中旬至2023年11月30日)。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辖区文旅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专项行动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靠前指挥、靠前调度,结合本地区文旅行业领域实际情况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统筹推动本地区文旅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团队到基层一线问诊把脉、指导帮助,及时开展督促检查,切实提高整治质效。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和文旅企业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负责专项行动推进和服务保障工作,全力推动各项整治任务落实落地。
(三)严格问效问责。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效能考核重要内容,要对整治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工作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监管不严格、成效不明显,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请各市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于2023年5月25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专项行动过程中,各级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情况总结分析,自2023年6月份起,每月1日18:00前将辖区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和重大隐患清单(附后)报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调度表内容应围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并对照方案具体要求如实填报,特别是对文旅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时,要深挖细查,查出真问题。各市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7月25日、2023年11月25日前报送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