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明旅游工作引导,发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提升,进一步夯实文明行业创建成果,提升旅游企业服务质量和文明形象,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文旅通发〔2023〕63号)要求,经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初审推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复审评定,现将拟确定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对象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至8月3日。
联系电话:0951-6852071、6020029
邮箱:nx13629501393@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7月25日
第三批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
拟命名表彰对象
中宁县丰安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银川鸣翠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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