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现就体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二、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五、报考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自主公开招聘岗位且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名单见附件),于7月26日早晨8:00到宁夏干部疗养院参加体检。
六、体检要求及注意事项
为保障体检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1.体检前2日,请不要进食高脂肪和油腻的食物;体检前1日应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日应保持空腹,不可饮水和进食。
3.怀孕或者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进行X光检查。
4.体检费用:男性312元;未婚女性335元;已婚女性354元体检费(现金或微信)。
5.体检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6.录用体检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7.体检过程中,不要扎堆聚集,尽量分散,错开诊室检查,全程佩戴口罩。
体检地点:宁夏干部疗养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富宁街康乐巷5号
联系电话:0951-4065092
附件: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自主公开招聘体检对象名单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自主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对象名单.xlsx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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