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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区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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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区直各部门(单位)办公室,各人民团体办公室:

《全区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地区各部门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迅速行动起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清理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报清理和规范论坛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和旅游厅)备案,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认真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各地区各部门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相关单位要准确把握清理整治各阶段工作任务,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一)在摸底调研阶段,对党政机关、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主体举办的论坛活动,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梳理形成《现有论坛活动项目汇总表》。对企业等市场主体举办的论坛活动要深入调研、了解问题、摸清规律,进行典型案例分析并形成报告。请于2023年4月15日前向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摸底调研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地区本部门开展论坛活动情况、现行论坛活动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计划等)、省部级单位举办的现有论坛活动项目汇总表、典型案例分析报告。

(二)在集中清理整治阶段,要通过简报等形式及时将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nxwhhlyt@163.com)。

(三)在总结评估阶段,要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总结,6月25日前向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清理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经验成效和意见建议等)。

以上材料纸质件及电子版报送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宣传思想文化系统部门(单位)同时抄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有涉外论坛活动情况的,同时抄报自治区党委外事办。

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办公室              卫  宁  15226288098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理论处      刘  洋  18995391218

自治区党委外事办            霍姣姣  18695551032

  

附件:1.全区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2.现有论坛活动项目汇总表

  

文化和旅游厅         党委宣传部         党委网信办

  

党委外事办         区直机关工委          教 育 厅

  

公 安 厅          民 政 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市场监管厅             自治区国资委

2023年4月7日

  

附件1:

  

全区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论坛活动管理,打击非法论坛活动,遏制论坛活动乱象,根据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安排,定于2023年3月至7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论坛活动清理整治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面清理、严肃整治、分级负责、统一规范”的原则,坚持清理整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坚持积极稳妥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节庆展会论坛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深入治理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严厉打击论坛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安全稳定、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论坛活动坚持正确导向,实现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范围

清理整治范围为党政机关、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企业等举办的各类论坛活动,包括论坛、峰会、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重点清理整治的情形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的论坛活动;未经批准,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国家”,以及在宁夏区内举办的冠以“宁夏”“自治区”和各市、县(区)冠以“市”“县(区)”等字样的论坛活动;随意冠名“高峰论坛”“峰会”等论坛活动;超出主办单位职能范围,主题交叉重复、内容空泛、导向有偏差的“表演式”“形式主义”论坛活动;党政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出席的论坛活动;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外国政要、前政要、外国驻华使节等出席的论坛活动;意识形态审核把关不严,传播错误思想和言论的论坛活动;变相公款消费、旅游,发放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论坛活动;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出席情况进行不实宣传,误导公众的论坛活动;违规开展评比达标敛财的论坛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调研。各地区各部门对2021-2023年党政机关及其他主体举办的各类论坛活动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摸清、情况摸清、问题摸透。

(二)打击违法违规论坛活动。根据摸底调研结果,对论坛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的重点,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对冒用官方名义、正规组织名义或以非法名义举办,欺诈和误导公众;虚假宣传、违规收费;拉拢名人高管专家以招揽巨额赞助、售卖门票;强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强行收取相关费用;组织与收费挂钩的品牌推介、成果发布、论文发表、排行榜、功勋谱、名人录等活动;借举办论坛活动违规设奖颁奖;对党政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的出席情况进行不实宣传;未经批准擅自邀请外国政要、前政要、外国驻华使节等出席;通过论坛活动形式违规销售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违规等行为,重点予以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对于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涉及重要特殊敏感领域的论坛活动,要依法依规、低调稳妥进行清理整治,防止造成舆论炒作或引发新问题。

(三)规范合法论坛活动。各类论坛活动要严格按照《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等阵地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审批,严格控制数量、规模和规格,避免过多过滥、主题交叉重复,加强对论坛活动效果的评估,提高论坛活动实效,避免内容空泛、流于形式。督促举办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合作方资质、发言嘉宾背景、发言内容审核把关和活动全过程管理,把好政治导向关和意识形态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出席论坛活动。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论坛活动经费来源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以挂名方式参与合作或者收取费用,杜绝变相公款消费、旅游、发放礼金、礼品、昂贵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清理整治工作要充分考虑经济建设、行业发展、学术交流、宣传舆论、对外工作等方面因素,对确有必要举办的论坛活动,积极支持和指导。

(四)严格执法查处。落实执法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论坛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举报机制,公布举报投诉热线电话,畅通举报投诉途经,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打击论坛活动乱象,规范受理、处理群众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举办论坛活动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把关不严、履职不力的主办单位和主管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依纪调查处置。

(五)建立长效机制。以专项清理整治为契机,深入研究论坛活动乱象的成因,理顺管理体制,厘清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审核把关流程,填补制度漏洞,完善监管措施,形成事前有审批、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追责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论坛活动质量和实效。对企业等市场主体举办的论坛活动,要加强规范管理,从举办方资质、举办场地、新闻宣传、信用监管等环节入手,坚决铲除违法违规论坛活动生存的土壤。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统筹形成工作合力,决定成立自治区清理和规范论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金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刘军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外事办、区直机关工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国资委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自治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清理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清理整治中的重大问题。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主任由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五、责任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区直各部门(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单位)和直属单位,所属的社会组织、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举办的论坛活动进行清理整治;各市、县(区)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党政机关及其他主体举办的论坛活动进行清理整治。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指导宣传思想、文化和旅游领域的论坛活动及其各类论坛活动中存在的意识形态问题的清理整治。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根据排查摸底情况,自行清理所属网络平台、协调清理所在行业领域网络平台论坛活动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其他平台无法协调清理的报同级网信部门协调处置。自治区党委外事办负责统筹指导涉外论坛活动的清理整治。自治区直机关工委负责统筹指导区直机关论坛活动的清理整治。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统筹指导教育领域论坛活动的清理整治。自治区公安厅负责对论坛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犯罪行为进行打击。自治区民政厅负责对全区性社会组织在论坛活动中违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论坛活动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的问题进行清理整治。自治区市场监管厅负责对论坛活动中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自治区国资委负责统筹指导区属国有企业举办的论坛活动的清理整治。

六、进度安排

清理整治工作自2023年3月开始,7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研阶段(2023年3月—4月)。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清理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开展论坛活动有关情况摸底调研工作,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摸底调研情况报送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后,呈送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清理整治阶段(2023年5月—6月)。各地区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消除违规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清理整治中的重要进展情况通过简报等形式及时报送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领导小组将赴重点地区和单位对清理整治情况开展调研指导。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7月)。各地区各部门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和成效,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总结评估报告,于2023年6月25日前送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专项清理整治情况报告,于2023年7月1日前报送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起草清理整治工作报告于7月15日前呈送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清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修改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完善论坛活动的审批备案、经费管理、过程监督、效果评估、领导干部出席等方面的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清理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专班,把握工作要求,紧盯整治目标,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单位,确保清理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压实各方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清理整治工作由自治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各地区各部门抓具体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坚决做好论坛活动清理整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根据清理整治情况,集中通报、公开处理一批违法违规论坛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支持清理整治工作,引导各类主体依法依规开展论坛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主动抵制虚假论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2:

现有论坛活动项目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论坛活动名称

主办单位

批准单位

举办时间及

周期、地点

使用财政资金

(万元)及来源

使用其他资金(万元)及来源

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情况

自治区领导出席情况

涉外论坛填写:活动总人数、外方人数、外国政要、前政要出席情况、是否存在支付

邀请费情况

是否

保留

1











2











3











4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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