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厅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有关要求,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发生,确保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常态化工作成效,现商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银川海关、宁夏银保监局等部门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宁夏回族自治区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见附件)动态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核实,并请将调整修改后或现行有效的目录清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布的同时,于2023年3月20日前报送自治区减负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我办(厅)统一收集汇总后将在相关网站集中对外公布。
联系人:沈 石
电话:0951-6363584 邮箱:gxtzxc@163.com
附件2:宁夏回族自治区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附件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xlsx
自治区减轻企业负担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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