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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关于实施“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的公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3    来源: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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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自治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全党要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的指示精神,推动我区非遗传承人的人才建设,促进非遗更好融入现代生活,实现代代相传,助力乡村振兴。现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关于实施“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的公告》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通过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网站(非遗人之家https://fyrhome.cn)登录“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申报扶持对象。

附件:1.关于实施“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的公告

2.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2022-2023年度扶持对象申报指南

3.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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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于实施“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的公告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全党要把青年工作作为战略性工作来抓”的指示精神,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传承人的人才梯队建设,推动非遗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实现代代相传,助力乡村振兴和区域发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倡议发起“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在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指导、推动下,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联合发起首期“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项目。项目由龙湖公益基金会捐助,自2022年至2026年,分五批次扶持100名45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非遗传承人。

扶持计划将通过资金扶持、导师辅导、培训交流、成果展示、宣传推广等一系列举措,支持一批青年非遗传承人打磨技艺,成长为非遗保护传承的领军人物;支持一批青年非遗传承人带动就业创业,促进当地民众增收致富;支持一批非遗青年传承人培育特色产品和品牌,推动传统工艺振兴;发挥光彩事业示范引领作用,汇聚优势资源,探索民营企业支持非遗保护传承的有效机制。

2022-2023年度20名扶持对象,主要从带动就业效果显著的传统工艺类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遴选。每年给予扶持对象10万元人民币经费支持,连续扶持三年,同时将对扶持对象下达年度任务清单,匹配导师跟踪辅导,开展线上线下培训、论坛交流、创作实践、社会服务,全周期记录成长轨迹,每年实施评估考核,组织项目成果展览,构建媒体矩阵宣传推广,进而带动广大青年群体关注和参与非遗保护与传承。

2022年11月10日起,可通过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网站(非遗人之家https://fyrhome.cn)登录“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申报,具体要求参照附件。

附件2

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

2022-2023年度扶持对象申报指南

根据《“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项目2022-2023年度实施方案》,经“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项目执行委员会批准,现发布《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2022-2023年度扶持对象申报指南》。

一、扶持范围

2022-2023年度,从传统工艺类项目中遴选20位45周岁以下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优先支持带动就业增收、促进乡风文明建设作用明显的各级优秀代表性传承人,优先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特别是与“三区三州”有重合地区的各级优秀代表性传承人。

2022-2023年度扶持对象从以下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遴选:

(一)服饰、刺绣类,包括但不限于服装裁剪、服饰制作、织、染、绣等相关技艺。

(二)金属锻造类,包括但不限于金银铜器锻造、花丝镶嵌、掐丝珐琅等相关技艺。

(三)陶瓷烧造类,包括但不限于陶器、瓷器烧制等相关技艺。

(四)雕塑类,包括但不限于木雕、石雕、玉雕、砖雕、砚雕、泥彩塑等相关技艺。

(五)漆艺类,包括但不限于雕漆、金漆镶嵌、脱胎漆器等相关技艺。

(六)剪刻画绘类,包括但不限于剪纸、刻纸、刻竹、唐卡等技艺。

(七)编结类,包括但不限于竹编、藤编、柳编等相关技艺。

(八)食品加工类,包括但不限于制茶、酿造等食品制作技艺。

二、申报人条件

以上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45周岁(含)以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二)有带教两年以上的学徒。

(三)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记录、不良征信记录、各级考试违规违纪记录等。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人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网站(非遗人之家https://fyrhome.cn)登录“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申报书》,上传申报材料。

(二)初选。从合格的申报材料中择优遴选100位申报人进入入围名单。

(三)复选。对入围申报人的作品进行综合评判,择优遴选40人进入扶持对象候选名单。

(四)面试考察。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项目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项目执委会”)将组建考评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考察,必要时将征求候选人所在地区非遗保护部门意见。

(五)会议审定。在考察基础上,项目执委会会议审议提名2022-2023年度扶持对象名单,由项目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六)公示。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网站(非遗人之家https://fyrhome.cn)公示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公告扶持对象名单,签署扶持协议书。

四、申报材料

1.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申报书

2.五件代表性作品照片(每件作品限三张)

3.由政府部门颁发的代表性传承人证书

4.被推荐认定为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片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中2、3、4、5项作为申报书附件提交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期为2022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申报人完成线上填报后需将纸质版《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申报书》报送至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项目执行委员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生巷4号咏园,邮编100061,咨询电话010-87189921。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六、扶持周期

扶持周期为三年,扶持对象须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将组织专家对扶持对象开展年度评估。


附件3

扶持批次

非填报,系统生成数字

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申报书

   

申报人:                                

非遗项目名称:                          

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申报人承诺:

本人承诺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得立项资助,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项目的相关规定,按计划和预算开展相关工作,取得预期成果。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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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1.登录非遗人之家网站“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申报系统”,网上申报。

2.封面上方“申报类型”按申报通知中所列扶持项目类型填写对应数字。

3.“申报人所在单位”指申报人工作单位,若无,可不填。

4.系统提交完成后,需将本表导出并打印,申报表和其他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后寄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全国青年非遗传承人扶持计划项目执行委员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生巷4号咏园,邮编100061,咨询电话010-87189921。

一、基本信息

非遗项目名称


代表性传承人层级

下拉菜单:

国家级

省(市)级

市(区)级

区(县)级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民族


学历


申报类别

下拉菜单:

服饰、刺绣类

金属锻造类

陶瓷烧造类

雕塑类

漆艺类

剪刻画绘类

编结类

食品加工类

专业技术职称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授徒情况(限填10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职称

是否代表性传承人

工作单位





































二、个人信息

个人简历

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

主要学习与实践经历

个人主要成就

三、任务规划

1.创作计划(主题创作、材料工艺革新、跨界融合、其他)

2.传承工作计划及目标(带徒数量、传艺规划等)

3.服务社会、赋能乡村振兴规划及目标(传播交流、带动就业、发展规划等)

四、实施计划

扶持期内三年具体工作计划

完成任务的保障条件(场地、人员、原料、工具设备、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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