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休闲街区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1〕82号)安排,对照《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 082-2021)标准和《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评定指南(试行)》《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评分细则(试行)》要求,经自愿申请、推荐上报、资料审查、专家评审、厅务会审定等流程,现将拟确定为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的名单公示如下:
1.兴庆区敬德街旅游休闲街区
2.金凤区枫林湾小镇旅游休闲街区
3.大武口区蘭山小镇文旅特色街区
4.平罗县汇融·新天地特色文化旅游休闲街区
5.利通区万达金街
6.盐池县振远美食街
7.原州区荣华锦汇旅游休闲街区
公示期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0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通过电话实名或以书面方式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反映。
联系电话:0951-6721898。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 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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