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文旅通发〔2022〕19号)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五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五市人民政府同意申报的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进行了严格评审论证,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拟命名的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公示如下:
固原市《固原市(六盘山地区)文化生态保护区》
吴忠市《盐池滩羊文化生态保护区》
银川市《黄河文化(银川)生态保护区》
中卫市《黄河流域中卫段文化生态保护区》
石嘴山市《平罗文化生态保护区》
公示期20天(2022年9月13日至10月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和非遗处反映。
联系人:刘国红 联系电话:0951-6721090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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