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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来源:宁夏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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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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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2022年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这一主题,坚定文化自信,创新工作机制,践行法治为民宗旨,持续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文旅建设,保障和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重点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厅系统各级党组织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深刻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各级党组织年度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不少于2次。(牵头部门:机关党委、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2、深入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工作的制度机制。厅各级党组织要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文化和旅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严格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全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参加法治专题培训或讲座不少于2次。继续把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全面考核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法等现实表现。(牵头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3、积极推进文化旅游领域立法。加快推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立法工作。继续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公共服务与非遗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4、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认真落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理流程(试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确定并公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牵头部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5、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大力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文化旅游信息发布、政策解答、舆情回应“三位一体”的公开模式,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及时全面准确的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牵头部门:办公室、财务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权限、程序和内容等要件合法性审核力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原则和有效期制度建设,做到事前审查、事后备案,推进审核工作流程化、规范化、信息化。(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7、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凡涉及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等措施,依法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市场管理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8、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落实“证照分离”“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任务。健全完善“审管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审管联动”一体化业务应用体系。(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

9、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清理废止不合理规定,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性竞争行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领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清理破除隐性准入壁垒,普遍落实“非禁即入”,不断改善文化旅游营商环境。(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市场管理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10、创新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方式。推动修订《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意见》,制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试行)》。深化文化和旅游市场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方式进一步融合,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智能化水平。加强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大力开展文化旅游行业专项整治,维护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监管,建立常态化“双减”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市场管理处、科技教育处,责任部门: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

11、持续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积极推动深化市辖区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探索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向乡镇(街道)延伸的联动机制。修订《自治区文化市场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定《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师资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包容免罚清单》。(牵头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责任部门: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

12、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运行机制,加强对文化、文物、出版、广电、电影、版权、旅游市场领域行政执法巡查检查力度,推动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维护文化市场安全稳定。加大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力度,对旅行社超范围经营、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及旅游商品、旅游合同签定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适时开展“体检式”明查暗访,加大网络案件、禁止内容类案件办理力度,督办重大案件。认真做好文化市场12345举报投诉及“诉转案”工作。(牵头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责任部门: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

13、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文化和旅游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在文化旅游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核、合同审查、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等领域的参与程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指导、咨询、监督、服务作用。(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

14、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认真落实《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举办领导干部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等专题培训班和法治专题讲座。利用世界读书日、博物馆日、旅游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法治宣传教育节点,加大对社会公众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公众法治意识。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身心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四十年纪念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组织开展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深化“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

15、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文化和旅游厅系统普法“四清单一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修订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和考核评价办法,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持续推动法律“八进”活动。(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

16、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整理地方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资源,创作和推出一批优秀法治文艺演出作品。积极推动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打造一批品牌化的法治文化服务项目。依托盐池县革命烈士纪念馆、西吉县单家集革命遗址、将台堡红军会师纪念园等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深入发掘、保护、宣传和传承红色法治基因。(牵头部门:政策法规处、艺术处、公共服务与非遗处,责任部门: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各单位)

三、保障措施

17、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每年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18、加强考核评价。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厅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知识测试,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掌握了解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情况。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工作资料日常报送工作。(牵头部门:人事与老干部处、政策法规处,责任部门: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四、工作要求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设法治宁夏、法治文旅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处室要对照工作要点中的任务内容,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要认真研究,明确责任,一抓到底,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以信息、简报的形式及时报送厅政策法规处(电子邮箱:nwlzcfgc@163.com),加大宣传推广力度。2022年12月31日前,直属各单位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送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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