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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来源:宁夏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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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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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 14日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文化和旅游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对照《宁夏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文化和旅游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能力,文旅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一年来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力争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举办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讲座”、购买配发《习近平论坚持全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读本、统一组织张贴悬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画,充分利用展板、条幅、电子屏、门户网站、主题党日、专题党课、网络培训、学习强国等载体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干部职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做党纪国法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是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工作决策,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年厅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达4 次以上。严格落实党政策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要求,将述法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向干部群众报告并接受评议。重新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规则》和《厅务会议、专题会议规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法治审核等一批规章制度,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宪行政理念和法治思维。

三是全面谋划统筹推进各项法治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制定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依照《法治宁夏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系列文件,制定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落实<法治宁夏建设规划(2021-2025)>任务分工方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落实<宁夏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任务分工及措施清单》《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逐项细化分解各项法治工作任务,全力抓好督促落实,持续加强工作推动。

(二)健全决策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地方立法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司法厅,开展了《宁夏长城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及草案,两项法规均已颁布施行。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两部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我区文化和旅游领域地方立法体系。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把审核关口,规范决策程序,出台《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先后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督察约谈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等10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及时报请自治区政府备案。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不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等6份自治区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了修改和废止意见,对厅系统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进一步优化制度供给,破除制度性障碍。

三是推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理流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先后对《宁夏“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建设保护规划》等8个重大行政决策项目进行了合法法审查,集体讨论率达到100%,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年召开党组会议、厅务会议、专题会议达50多次,审查各类合同、协议185份,出具涉法事项法律意见3份。

(三)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持续放宽准入门槛。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政务服务“四级四同”,达到同源、同步、同标,各级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升。认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所有审批事项流程进行了二次优化,进驻率达100%。制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对30项文化和旅游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优化审批服务等两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持续开展“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工作,精简申请材料达3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对照法定时限平均压缩50%,急办件压缩为一个工作日,“好差评”事项覆盖度达100%,满意度达100%。全年共办理审批事项3117件,收到企业和群众感谢信3封、锦旗5面。

二是创新工作举措,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市场监管责任清单和诚信监管清单,文化旅游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制定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方案,完善星级饭店动态监管机制,取消13家星级旅游饭店资质,发挥反向制约效用。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体验式”暗访工作机制,以网络案件、禁止内容类案件办理为重点,深入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全区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开展“送教上门”“以案施训”、交叉执法检查等活动,执法综合能力明显提升。扎实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工程,我区接入率达到90%以上,位居全国前列。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盯常态化疫情防控、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整治、校园周边治理等重大工作部署,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文化、出版、版权、旅游市场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全年督办案件11件,系统交办案件9件,跨市县指导办案9件,共出动执法人员95910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29016家次,办结案件267件,行政处罚91.62万元。

三是落实防控举措,助力文旅游企业走出困境。统筹疫情防控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精准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指导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指南、“错峰、限量、预约”要求,确保全覆盖、零死角、无盲区;紧盯“五一”“十一”等重要节点,指导各地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高效协调落实3列滞留宁夏旅游专列2013名游客安置工作,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组织291名党员干部职工下沉基层一线支援疫情防控,展示了文旅人的责任与担当。建立帮扶文旅企业台账,在线推出《中央和自治区惠及文旅企业纾困政策文件汇编》工具书,推动各项纾困惠企政策落地落细落实。积极为130家旅行社暂退质保金3390万元,提前下达旅游厕所革命、全域旅游、文化演艺、非遗传承等专项资金,加大“引客入宁”奖补力度,努力让扶持资金跑在受困企业前面。协调减免企业社保、网络服务费等各类费用2400多万元,落实研学旅游基地及动漫电竞等新业态和节会活动等补贴资金660万元,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四)加强普法教育,推动法治理念浸润人心

一是丰富普法载体,创新普法宣传新格局。积极搭建数字化文旅法治宣传平台,收集汇编文化旅游领域现行有效的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厅门户网站开设端口并将内容数字化,实现线上检索、阅读、下载等功能,让广大群众方便获取所需法律信息。编撰《文化和旅游政策法规文件汇编》《文化和旅游法治政府建设文件汇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为全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工作人员提供了一部全面、简洁、实用的法治工具书,为提升文化和旅游执法工作者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奠定了坚强法治保障。

二是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新局面。围绕国家、自治区颁布的文旅方面法律法规,聚焦法治热点问题,制作文化和旅游普法12本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在全区重点景区、旅行社、公共文化场馆分发,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展板画报、播放宣传视频、发放法律书籍、举行在线测试,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识和能力。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积极营造公民学法、懂法、守法浓厚氛围。

三是突出文旅特色,开创普法宣传新阵地。依托全区各级公共文化场馆(站所)等宣传阵地,利用举办各类展览展演比赛等群众文化和旅游活动契机,举办各类包含法治宣传元素的书画、摄影、图片展,以图文并茂、生动形象、群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推出《陈九斤脱贫记》《闽宁镇移民之歌》等一批群众喜闻乐见、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治题材文艺作品,以文旅特色助力全社会普法。创新“文艺轻骑兵”“1+4”惠民新模式,开展理论宣讲、法治文艺、培训辅导和非遗展览进景区、进乡村、进军营,及时传播法律法规、弘扬主旋律。

(五)发挥监督效能,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全力配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在我区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主动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呈报全域旅游发展、法治政府建设等18项报告事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肯定了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建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台账制度,2021年共办理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58件,办结率100%,予以公开的办件全面及时公开。

二是完善内部审计监督。制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支出进度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扎实开展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专项治理工作。严格履行厅机关政府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政、项目比选、履约验收等事项的监督职责。认真指导直属单位开展本单位年度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作,重点对宁夏旅游学校、宁夏民族艺术研究所、宁夏岩画研究中心等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有效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印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运用官网、报刊、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2021年文化和旅游厅官网发布信息3000余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1600余条,抖音、视频号发布短视频411条。

四是依法有效化解矛盾。不断完善疫情防控期间文旅市场投诉、调解、诉讼处理机制,依法依规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督导银川市、石嘴山市文化旅游12301和12318投诉咨询热线归并到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办平台,集中受理回复群众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投诉。妥善处理化解信访难题,建立法律顾问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认真化解宁夏演艺集团院团改革后遗留问题,稳步推进宁夏国际饭店破产清算工作。全年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特别是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大多数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强化。法治文旅建设取得的经验总结还不够,在形成规范化、制度化成果方面还有差距。三是立法工作进程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以后,有关文化产业、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需要提前谋划。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以更严的制度、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加以解决,不断提升我厅法治建设水平。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围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和自治区实施方案,结合文化和旅游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法治文旅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扎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快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等立法项目进程。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不断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修订《自治区文化市场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定《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自治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师资管理办法》,不断提升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不断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和考核评价办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深入发掘、研究、保护黄河文化、红色文化,力争创排一批高质量的以黄河法治文化、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戏曲文艺作品。利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农村文化中心等公共文化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努力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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