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文化旅游局: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发展,通过评优树先示范带动全区乡村文化建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全区乡村文化建设示范性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数量
(一)优秀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按照各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数量在全区总数占比情况确定名额12个,其中:银川、固原市各3个,石嘴山、吴忠、中卫市各2个。
(二)优秀农民文化大院。按照各地农民文化大院数量在全区总数占比情况确定名额10个,其中:银川市1个,石嘴山市1个,吴忠市2个,固原市4个,中卫市2个。
(三)优秀民间文艺团队10个。按照各地民间文艺团队数量在全区总数占比情况确定名额10个,其中:银川市2个,石嘴山市1个,吴忠市2个,固原市4个,中卫市1个。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1.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完善,具备综合服务功能,政府财政经费拨款达标到位。
2.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实现免费开放,服务优质,室内常设免费服务项目不少于5项,如信息服务、文艺演出、电影视听、展览展示、纸媒和数字图书阅览、辅导培训、体育健身以及为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提供活动场地、指导培训、发放资料、设置阅报栏(屏)等,免费服务时间每周不少于48小时。
3.积极改进创新,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主动拓展技能培训、创业帮扶、电商对接、惠民服务等功能,在所在地区具有广泛影响力和吸引力,能较好满足当地群众文化生活需求。
4.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合理有效,积极参与总分馆制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5.配备专门工作队伍或相对固定的专业人员,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6.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表现突出。
(二)优秀农民文化大院
1.基础设施、设备完善,具备综合性服务功能;
2.注重特色化发展,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力;
3.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方面积极性高、参与面广、社会反响好、群众普遍欢迎;
4.组建有戏曲自乐班、合唱队、书画班、广场舞队等小型群众文艺组织,并定期开展活动;
5.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开展文化志愿服务;
6.获得市级以上党委宣传、文化旅游等部门认定授牌或给予表彰奖励;
7.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表现突出。
(三)优秀民间文艺团队
1.坚持正确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服务广大农村群众,广泛开展乡村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
2.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合理有效,团队人员相对固定,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3.能够充分挖掘地方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自创节目占一定比重。
4.年均演出场次不低于40场,3年内无违规演出记录。
5.当地群众对演出效果评价较高。
6.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表现突出。
三、评选步骤
(一)市级初选推荐。五市文化旅游局组织所辖各县(区)进行推荐,并对照评选标准组织初评,按照优秀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优秀农民文化大院、优秀民间文艺团队每类差额不高于30%比例(如分配名额为3个,可申报4个,按四舍五入计算),排序汇总后,填报《全区乡村文化建设示范性评选推荐申报汇总表》《全区乡村文化建设示范性评选推荐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图片、视频等资料),表格等纸质件盖章后于10月22日前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推荐申报,佐证材料等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二)自治区审核评选。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评选,对照评选标准,查阅五市推荐申报资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评出优秀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优秀农民文化大院、优秀民间文艺团队,建议名单提交厅相关会议审定。
(三)公示认定兑现奖励。经研究审定后的名单,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正式下发文件给予认定,由五市文化旅游局兑现奖励资金(已提前下达到各市)。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全区乡村文化建设示范性评选作为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乡村文化繁荣发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对评为优秀的单位和团体,各地要积极广泛开展宣传,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单位、个人和社会力量投身乡村文化建设,为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联系人:李绿平 联系电话:18995163114
邮 箱:shewenchu2009@126.com
附件:1.全区乡村文化建设示范性评选推荐申报汇总表
2.全区乡村文化建设示范性评选推荐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全区乡村文化建设示范性评选推荐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市文化旅游局(盖章)
一、优秀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 ||||
序号 | 名 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二、优秀农民文化大院 | ||||
序号 | 名 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三、优秀民间文艺团队 | ||||
序号 | 名 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附件2
全区乡村文化建设示范性评选推荐申报表
填报单位: 市文化旅游局(盖章)
申报类别 |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 农民文化大院( ) 民间文体团队( ) | ||||
单 位 | 地 址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主要先进事迹(800字以内) | |||||
乡镇人民政府推荐意见 |
(盖章) 2021年 月 日 | 县区文化旅游局推荐 意见 |
(盖章) 2021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