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通知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08    来源:宁夏文化和旅游厅
字体【, ,

 五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激发文化企业创新发展活力,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加快推进我区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单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决定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宁夏区内以文化产业为优势产业,文化消费旺盛、产业发展生态良好、区域特色明显的文化产业园区可申报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二)在宁夏区内注册运营2年(含)以上,以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为主,在全区同行业中具有引领和辐射作用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可申报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二、申报条件

拟申报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单位的,应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中所明确的基本条件。

三、申报程序

由五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组织申报,并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每个市推荐申报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园区不超过1个、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不超过2个)。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认定。

四、工作要求

(一)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单位评定工作,是推动我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单位的重要基础。请各市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指导,严格审核程序和标准,提高申报质量,确保按时完成申报工作任务。

(二)请五市文化和旅游局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推荐函、《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单位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3)、《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1/附件2,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册)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

买刚  0951-6025600  15909510230

电子邮箱:635133061@qq.com

邮寄地址:银川市北京东路375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特此通知。

 

附件:1.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2.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表

          3.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单位推荐申报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申 报 表

 

 

 

申报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填表日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制

2021年10月

 

 

填表说明

 

一、本表可电脑打印,经申请单位法人代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三、材料装订顺序(纸质材料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1.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银行开户证明以及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4.申报单位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近两年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打印并加盖公章。

5.文化企业近2年来的科研成果、专利及获奖情况。

6.其他相关辅助材料。

 

 

  

 

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单位全称

(盖章)


主要文化产品

和服务


企业规模与

绩效指标


2019年

2020年

企业总人数(人)



企业注册资本(万)



总资产(万)



年收入(万)



主营业务收入(万)



所有制形式

□国有

□民营

£港、澳、台资

£外资

组织形式

□公司制

□合伙制

□个人独资

□联营

□其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手机:

联系人

及职务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单位地址


企业注册日期和

工商注册号


基本情况

 

(企业基本情况、主营业务,近两年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所属行业中的地位、对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的示范作用、获得过的荣誉和受到的处分,下一步发展规划等,限2000字以内)

 

 

 

附件2

 

 

 

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申 报 表

 

 

园区名称

 

申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填表日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制

2021年10月

 

 

 

填表说明

 

一、本表可电脑打印,经申请单位法人代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二、材料装订顺序(纸质材料采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1.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表;

2.园区基本情况: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园区的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4.当地支持园区建设相关政策法规;

5.园区和运营管理机构近两年来获得科研成果、专利、获奖及扶持情况;

6.园区运营管理机构为企业的,应提供银行开户证明以及近两年的财务报表,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近2年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打印并加盖公章。

7.其他相关辅助材料。

 

  

 

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申报表

 

园区全称

(盖章)


园区设立日期


园区管理机构


园区四至范围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手机:

联系人及职务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箱:

园区规模与

绩效指标


2019年

2020年

园区企业数(家)



园区文化企业数(家)



园区建筑面积数(万平方米)



园区企业年收入(万)



园区文化企业年收入(万)



园区地址


基本情况

(园区建设情况,近两年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下一步发展规划等情况)

 

 


附件3

 

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单位推荐申报汇总表

 

       市文化和旅游局(盖章):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企业/园区名称

主要产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1





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1





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闭页面 】 【 打印 】

天气查询 版权声明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技术支持:宁夏文化和旅游厅信息中心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北京东路375号     投诉电话:0951-12345    6720808(网站维护)    政务邮箱:nxwhhlyt@163.com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3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Copyright © 2018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16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0000059     宁ICP备190005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