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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举办全区舞台艺术创作人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8    来源:宁夏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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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文化旅游局,宁夏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民营院团

为提升我区舞台艺术创作人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干部培训工作计划》安排,决定举办2021年全区舞台艺术创作人才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定于2021年10月20日至22日,在宁夏银川市漫葡天沐温泉酒店举办(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快乐小镇31号),培训时间3天。

二、培训人员

1.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分管文化艺术工作的负责人。(共计27人,各市(县、区)文化旅游局将参会名单报厅艺术处)

2.宁夏演艺集团有限公司(19人)、银川市艺术剧院有限公司(2人)、青铜峡文化演艺有限公司(1人)、海原县花儿演艺有限公司(1人)。(共计23人,各单位将参会名单报厅艺术处)

3.五市民营院团(银川市2人、石嘴山市2人、吴忠市2人、固原市2人、中卫市2人)。(共计10人,厅艺术处负责落实参会人员)

三、培训内容

新时代戏剧创作、大型文艺活动策划与创意以及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实施、管理等。

四、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培训费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参训人员派出单位承担。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学员选派工作,于10月15日(星期五)17:00前将《培训班学员报名回执单》(附件1)通过邮箱报送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2.请参训学员于10月19日(星期二)14:30至18:00到漫葡天沐温泉酒店报到,领取相关培训资料、办理入住事宜。

3.请参训学员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按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请假、缺课、早退,各单位培训情况将以简讯形式进行通报。

4.疫情期间,参训学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14天内有从高风险地区返宁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参加此次培训。

联系人:吴海风   15296901954

杨  欢   18209575380

电子邮箱:chengjiaoban201@163.com

附件:培训班学员报名回执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培训班学员报名回执单

填报单位(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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