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号)精神,为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切实推评一批文化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工作者、劳动模范,激励广大文旅系统干部奋发有为、砥砺奋进,为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经自下而上逐级评选推荐,自治区人社厅、文旅厅组织评审,文旅厅党组研究,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对拟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进行公示。
一、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4个)
1.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坚持谋实事、求实效,多措并举推动全市文旅工作创新发展,各项业务成绩均居全区首位,多次受到国家自治区肯定。
2.宁夏话剧艺术发展有限公司,1984年在全国首创了文化“大篷车”流动舞台表演样式,至今演遍了宁夏山川的田间地头,并巡演至全国。2020年“闽宁镇之歌”“高沙窝脱贫记”2部话剧入选文旅部“百年百部”重点扶持作品。
3.中卫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采取“破除市场黑色、守护文化绿色、永葆党员红色”措施助推文旅市场健康发展。
4.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紧紧围绕“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理念,深度挖掘沙湖文化内涵,丰富旅游业态,延长旅游产业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沙湖旅游转型升级,为高质量发展积蓄蓬勃有力的发展后劲。
二、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4人)
1.张望梅,该同志长期扎根基层,推出农民歌手大赛等20余项特色乡镇文化活动品牌,荣获区市文化工作先进个人等10余项荣誉。
2.田彦兰,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剪纸代表性传承人,以剪纸为媒介,创新研发,力求将传统文化融入现代生活。
3.汪 茂,吴忠市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旅游科科长。20年来默默践行文旅人的责任担当,以行动诠释了党员的初心使命,为文旅业付出了辛勤汗水,奉献了青春年华。
4.李冬梅, 宁夏平罗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在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中日夜奔波在13个乡镇22个景区点,创建期内,全县接待游客和旅游收入年均分别递增了15%和13.4%。
三、全国文化和旅游系统劳动模范参评对象(4人)
1.焦建鹏,西吉县龙王坝村党支部副书记。2001年大学毕业,放弃在大城市工作的机会,回家乡发展。带领全村走乡村休闲旅游与三产业融合发展之路,彻底改变了小山村贫穷落后的面貌。
2.袁 园,宁夏志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致力于将酒庄打造成集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销售、旅游为一体的企业。疫情期间捐助价值10万余元的口罩和防护服。
3.王宏伟,宁夏冠一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导游员。从业8年,扎根一线,多次接待各种大型会议及重要人物,也担任旅游推荐和主持,曾荣获银川、宁夏及国家金牌导游称号等
4.刘卫华,港中旅(宁夏)沙坡头旅游景区有限责任公司导游演艺部主管。十八年来,刘卫华始终保持对旅游工作的热爱,真诚服务每一位游客,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公示期为2021年9月9日至9月15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9月15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 内容尽量具体详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5099096 0951-4013362(传真)
邮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375号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邮政编码:750004)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9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