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旅游局,自治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扎实推动全区非遗保护传承弘扬高质量发展,按照年度工作安排,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现就开展2021年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复核评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 长:赵明霞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副组长:王 静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和非遗处处长
成 员:万亚平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和非遗处
二级调研员
刘国红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和非遗处
四级调研员
李绿平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和非遗处四级调研员
李文广 自治区文化馆党支部书记
仪秀江 自治区文化馆馆长
季 妍 自治区文化馆副馆长
李 勇 自治区文化馆非遗部主任
张宏亮 自治区文化馆后勤保障部主任
专 家:自治区非遗专家库专家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复核评估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工作。
第一组:银川市
分成四个小组:
第一小组: 组长:王 静
组员:郭 佳 专家:贺亚平 万益民
评估范围:银川市、西夏区
第二小组: 组长:万亚平
组员:马雪琪 专家:张学智 吴希林
评估范围:灵武市、永宁县
第三小组: 组长:李绿平
组员:王金晶 专家:马 平 闫森林
评估范围:兴庆区
第四小组: 组长:李 勇
组员:蒋立冰 专家:牛学智 徐娟梅
评估范围:金凤区、贺兰县
第二组:石嘴山市
组长:季 妍
组员:梁 伟 专家:武宇林 王莲喜
评估范围: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平罗县、惠农区
第三组:吴忠市
分成两个小组
第一小组: 组长:仪秀江
组员:陈意如 专家:刘忠群 张 璟
评估范围: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盐池县
第二小组: 组长:张宏亮
组员:李晓刚 专家:胡迅雷 常 波
评估范围:红寺堡区、同心县
第四组:固原市
组长:李文广
组员:成 刚 专家:李 彤 郑彦卿
评估范围: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
彭阳县
第五组:中卫市
组长:刘国红
组员:刘 刚 专家:李国强 唐 建
评估范围: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
二、复核评估具体内容
(一)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非遗保护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市、县(区)财政投入情况;
(二)自治区级非遗就业工坊工作开展情况;
(三)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职责义务履行情况;
(四)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工作开展情况。
以上内容,第(一)(二)项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实施,第(三)(四)项由各市文化旅游局组织实施。
三、复核方式
本次复核评估采用市县复核评估与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复核评估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打分排名、座谈反馈等形式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复核。
四、时间安排
(一)五市文化旅游局复核评估阶段。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8月27日,由五市文化旅游局组织相应县(区),对所属地国家级与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自治区级保护传承基地逐一进行全面复核评估、打分排名,并于8月28日前将有关复核评估表格及相关辅助材料报盖章报送至自治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电子版发送至nxbyzhx@sina.com。
(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复核评估。2021年8月30日至9月2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复核评估小组,对国家级与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和自治区级非遗就业工坊逐一进行全面复核评估、打分排名,9月3日前将有关复核评估表格及相关辅助材料由各小组组长签字后报送至自治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电子版发送至nxbyzhx@sina.com。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复核评估工作由五市文化旅游局配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抓好各县(区)非遗代表性项目责任保护单位、保护传承基地、扶贫就业工坊的复核评估自检和迎检工作,确保复核评估工作顺畅高效。
(二)复核评估小组要认真细致开展工作,现场填写表格、拍照记录、收集有关辅助材料、撰写复核评估报告。
(三)总结经验,整改问题。自治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负责系统整理汇总复核评估资料,形成全区非遗保护工作复核评估报告,于9月10日前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和非遗处。五市文化旅游局要做好本市、县(区)工作总结,梳理提炼典型经验、亮点案例,对存在的问题要找准原因,督促相关县(区)及时整改到位。
(四)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对五市文化旅游局复核评估的代表性传承人和保护传承基地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以此次复核评估结果作为评选2021年度先进项目责任保护单位、保护传承基地和非遗年度人物和优秀保护实践案例的重要依据。我厅将根据复核评估掌握的具体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项目责任保护单位、保护传承基地和代表性传承人诫勉、退出机制。
(五)严格组织纪律。各相关单位务必对本次复核评估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复核评估小组在开展工作时应本着客观评价、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谨公正地完成复核评估工作;参评的各项目责任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就业工坊、保护传承基地要如实、齐全的提供评估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联 系 人:李勇 成刚
联系电话:18695139811 15909605799
电子邮箱:nxbyzhx@sina.com
附件:1.项目及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复核评估表
2.自治区级非遗就业工坊复核评估表
3.自治区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复核评估表
4.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复核评估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项目及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复核评估表
项目保护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保护传承弘扬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效(50分) | 典型经验和 亮点工作 (40分) | 国家、自治区和市县(区)投入资金及管理使用情况(10分) | 得分 | 名次 |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专家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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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自治区级非遗就业工坊复核评估表
2021年8月 日
工坊名称 | 详细地址 | 工坊负责人 姓名、电话 | 扶贫村 名称 | 依托非遗项目级别、类别、名称 | 带动周边农户就业人数(20分) | 培训次数 及人次(30分) | 主要非遗产品种类 (10分) | 订单量 (10)分 | 从业人均 月收入 (20分) | 每月 总收入(10分) | 得分 | 名次 |
附件3
自治区级非遗保护传承基地复核评估表
市、县(区)文化旅游局(盖章)
基地名称 | 主要项目 | 得分 | 名次 | ||
详细地址 | 联系人及 电话 | ||||
打分标准 1、依托非遗项目类别、名称、级别、数量(10分) 2、开展传承培训工作次数、人数、周期 (20分) 3、创新开展非遗产品研发、体验、交流活动情况(次数和人数)(40分) 4、非遗传承基地建设(面积、功能、配套设施等)(10分) 5、非遗项目的对外宣传展示情况(15分) 6、经费使用情况(根据实际情况) (5分) | |||||
非遗保护基地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效:
典型经验和亮点工作:
专家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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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复核评估表
市、县(区)文化旅游局(盖章): 2021年8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得分 | 名次 | |||
项目名称 | 文 化 程 度 | 级别 | |||||
常驻地址或 单位 | 电话 | ||||||
打分标准 1、带徒传授及培养后继人才情况、开展培训次数、人数 (20分) 2、搜集、整理、记录、出版、录制和发行情况(10分) 3、参与各级文化馆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各类活动的次数(15分) 4、开展非遗进景区、进校园、进商圈、进社区等非遗+活动的次数 (10分) 5、参加非遗宣传普及等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 (15分) 6、创作作品种类数量 (10分) 7、作品获奖或被相关机构收藏情况、各类荣誉称号获得情况 (5分) 8、改进、研发、创新传统技艺与技术情况(15分) | |||||||
主要工作内容及成效:
典型经验和亮点工作:
专家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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