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百名优秀戏曲专业专兼职教师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要求,宁夏艺术职业学院依照推荐条件和程序,严格筛选,推荐出2名戏曲专业兼职教师,现予以公示。
李彭珍,女,1949年出生,国家二级演员,现为宁夏艺术职业学院京剧专业兼职教师。
张小敏,男,1957年出生,国家二级演员,现为宁夏艺术职业学院秦腔专业兼职教师。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致电0951-6733976。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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