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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有关工作的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9-10-14    来源:宁夏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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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旅行社退出机制的有关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19〕114号)要求,现将我区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9月底,全区157家旅行社缴存质保金共计4029万,分别缴存在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银行。其中,招商银行48家,金额为850万;交通银行为29家,金额为521万;中国银行80家,金额为2658万,不存在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在规定期限内缴存质保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党组高度重视旅游质量保证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统一安排部署,把加强旅游质量保证金管理和落实旅行社退出机制的有关工作列入重点工作来抓,为此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加强旅游质量保证金管理 落实旅行社退出机制的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研究量化相关落实工作,将任务层层细化分解,实行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到人,通过定任务,设目标,建立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旅游质量保证金管理和落实旅行社退出机制的有关工作高标准、有序推进。

(二)认真清理,严格执法。我厅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旅游质量保证金管理和落实旅行社退出机制的有关工作要求,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旅行社退出机制的有关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19〕114号)第一时间通过五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微信群予以转发,要求全区各级文化旅游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通知要求,通过线上排查和线下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所有旅行社缴纳质量保证金情况开展全面核查。一是截至2019年9月15日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帐户存入或提交银行担保的旅行社;二是截至2019年9月15日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或者增设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增存质量保证金或提交银行担保的旅行社;三是截至2019年9月15日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未在规定期限补足质量保证金或提交银行担保的旅行社。

(三)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积极督促辖区旅行社于2019年9月30日前,督促各市文化旅游管理部门督促辖区旅行社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提交银行担保,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提交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图片和存款单号扫描件,并将数据及时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上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宁夏文化和旅游厅将继续加强旅游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和旅行社退出机制监管工作,建立、完善旅行社足额缴纳、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提交银行担保相关制度,通过培训引导旅行社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及时填报质量保证金或银行担保相关信息,加大对质保金存取的监管力度,加强与银行等合作单位的密切联系,严格执行文化和旅游部质旅游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和旅行社退出机制监管工作规定,规范质保金缴存流程,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旅行社质保金实行动态监管,为我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质量保证经核查情况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10月14日

 

 

质量保证经核查情况汇总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序号

旅行社名称

许可证编号

是否出境旅行社

旅行社推出类型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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